近日,安徽蚌埠民警在凌晨接到舉報電話,稱有人酒駕撞到了路牙石。警方趕到現場才得知,報警人與女司機是夫妻關系。女子見了民警就說自己沒有開車,自己的車一直停在這個地方。丈夫立刻插話:你不要講了。然后跟民警說:她在20分鐘之前還在開車,我給你看照片。在場的女子的朋友譴責了這位丈夫:你真有意思,你們倆是夫妻,你害了她!這位丈夫反駁她:是你害了她。我今天就必須讓她關進去,小孩在家里發燒39度,她就在外面喝酒,我必須讓她后悔一輩子。民警為了事情的確鑿,也調看了監控,證明女子確實是開著車子回來的。檢測了女子的酒精度,儀表顯示,292mg/100mg ,已經是屬于醉駕了。女子目前也已被刑拘。
丈夫舉報妻子,這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畢竟,夫妻之間是一個利益共同體,一損俱損。然而當事態發生變化,變化到一定程度之時,這個原本牢固的利益共同體也就不牢固了。像上述的丈夫舉報妻子,我們從事件中透露出來的一些信息中,可以大概獲知一點這個家庭的情況。妻子過生日,為什么會不邀自己的丈夫和孩子同慶,而選擇外出與朋友相慶;為什么幾位女朋友慶個生日竟然喝酒到凌晨方歇,這是怎樣的一群朋友;為什么喝酒中途接到丈夫的電話,告訴她孩子發燒39度,她酒興方酣,當作了耳邊風;坐在邊上的這些朋友也只顧喝酒作樂,絕無勸說或者產生早點罷席的意思。
我們只能說,這對夫妻感情還歸不到融洽那個范疇。愛上一個不顧家的老婆,許多事情也只能是隱忍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