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他到現在已經四年了。我們第一次見面是在一個朋友的生日聚會上。其實,他的外貌并對我并沒有特殊的吸引力,但談起話來,我們竟有那么的多共同點。我們當時都剛從麗江回來,居然在同一家小店買了一副同樣款式的皮手套。那天吃的是燒烤,他不斷地給我烤東西吃,我發現只要我朝什么東西看一眼,他立刻就能感覺到,即刻就會遞到我手里。

第二天,不是什么特別的節日,我卻收到了他讓花店送來的香水百合和勿忘我,這是我最喜歡的花。我從來沒有告訴過他我喜歡什么花呀,這算不算是心有靈犀一點通?我們每次見面都有說不完的話,每次分手都覺得依依不舍。
第四次見面的時候,他就向我求婚了。我并不覺得詫異,我覺得這是自然不過的事情,但是輕易地答應他,讓我覺得自己不夠矜持。我說:“這么快怎么行?結婚是終身大事,我要慢慢想一想的。”現在,我好后悔當時沒有答應他。因為從那次以后,他再也沒有向我求過婚,反而是我一直在等待他開口,可是,四年了,我居然再也沒有那樣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