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律七
這個定理是個潛在因素,適用于很多人,就是大肆宣揚自己跟對方有多么多么幸福的人,比如各種兩人的相愛自拍貼在豆瓣、校內、微博、TWITTER之類的媒體上的人,必分。因為真正的幸福是不需要炫耀的,兩個人都懂的,不需要人們來圍觀的。
這個問題我跟一些人又討論了一下,LZ最后認為放兩人的合照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把幸福跟朋友分享一下也挺好的。多數戀愛的人和失戀的人都希望全世界都知道。我問了一個FB上很多合照的男孩,他的解釋是:我為我的女朋友驕傲,我想讓朋友們看到我的女朋友有多棒。所以,我覺得這條應該是:隔幾天就放一堆合影,隔幾天就放一堆合影的,一方或者雙方除了戀愛,就沒什么其他有意思的事情可干的,必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