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媽在我五歲的時候和我爸離婚,之后一個人帶著我討生活。我永遠忘不了,媽媽為了我四處找人借錢被拒,大冬天淋著雨趕回來,一邊給我做飯一邊躲在廚房哭的樣子。我更忘不了,我媽為了湊我的學費,一天打兩份工,暈倒后在家躺了三天,挺著沒有去醫院,吃不下,喝不了湯,熬過了那幾天。
我上初中那年,她開始做一些小本生意,賺了點小錢。再后來,她開了一家飯店,生意一直都很不錯。可能是她一個人帶一個孩子太不容易了吧,她總是跟我說,女孩子要嫁一個有錢人,像她這樣自以為因為愛情嫁給一窮二白的我爸,到最后還不是因為窮離婚了。可是我并不這么認為。我22歲那年遇到了一個男人,他27歲,離過一次婚,沒小孩。是我先追求的他,他一開始說我年紀太小了,他又離過婚,死活不答應,后來我胡攪蠻纏,他才答應跟我在一起試試。戀愛的時候,他沒跟我說過他前妻,我也沒問過。我覺得他人是那樣好,可盡管如此,我還是不敢讓我媽知道我在跟他談戀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