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婆婆住在一起之前,我沒有這么排斥和父母同住。心想:多理解對方一點,多包容一點,應該就沒什么的,畢竟是一家人,畢竟我們愛著同一個男人,沒有血緣關系不重要,沒有共同話題不重要,但結果呢?我發現:在婆媳的相處中,原來任何一點雞毛蒜皮,都很重要。懷孕的時候吃不下任何東西,媽媽就自己做了我愛吃的酸菜放在壇子里帶過來,讓我自己想吃的時候就抓一點。
然后呢,我婆婆竟然說:“弄得房間里到處都是酸味”。在我看來就是一臉嫌棄的表情,我當時差點崩潰:我這么辛苦是在給誰生孫子啊?吃不下喝不下是我的錯嗎?不能像親媽一樣照顧我就算了,竟然嫌棄我愛吃的菜說弄的房間里都是酸味?當時真的覺得特別受不了:你為這個家冒著生命危險,婆婆卻還嫌棄你太嬌氣,甚至嫌棄你弄差了空氣,多么可笑!從此我意識到:婆婆就是婆婆,永遠不可能像親媽那樣!你就不要期待她會對你噓寒問暖了,更加不要想她會像對待兒子那樣對待你,因為:你不是她的親生女兒,你只是因為她的兒子才進到這個家里的外姓人,她只是你法律上的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