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個月前和一個恨嫁的同事聊天,她說:“走入社會太久的人,是不配談戀愛的。”家里催婚像催命,讓你每段感情都急得像在相親,恨不得把房子車子全都擺在明面上談,談成了就結婚,談不成也不要浪費時間,讓老娘快開始找下一段這樣的心態。“你敢信嗎?以前覺得有意思的那些風情,該說不說的曖昧,想見不見的分寸,現在我都覺得是在浪!費!時!間!”“我也覺得現在的我挺沒意思的,可是怎么辦呢,我就是很想嫁人很急啊。”
她說前男友就覺得和她談戀愛沒意思,沒有熱情,所以才分的手。“可能他適合和那種二十歲出頭的女孩子談戀愛吧,我真的不適合。”還有另外一個同事。她倒是想得開,不急著結婚或者說沒想好到底要不要結婚。之前趙雷唱那個《30歲的女人》,她還噴著說,女人30歲怎么了,就需要同情嗎,我馬上就30歲了,一樣想干嘛干嘛,怎么了?不過最近一次聚餐,她嘆氣說和同齡的男人談戀愛,真的沒意思。“要么就是把責任推脫地一干二凈,上來就說好只是玩玩的,一定要確保你沒有和他結婚的打算,才肯繼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