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微博上有一條熱搜,QQ已經可以注銷了。我想先說一個關于我自己的故事。高一那年,我暗戀一個男孩子。暗戀到什么程度呢?我會每天十幾次的去看他有沒有進我空間,我會去查訪客記錄。
當時,我的零花錢是每天兩塊錢,還得省出錢來,一個月10塊錢開黃鉆。當時,QQ空間底下是有一個瀏覽量的,我經常會一個個的去看他有沒有瀏覽到我的這條說說。我經常會發一些說說給他看,我經常會想引起他的注意。雖然,他不知道我喜歡他,但我對他的愛,全都藏在QQ空間的訪客記錄和瀏覽上。最終,畢業后,他還是沒能知道我的心意,最終,畢業后,我也沒有鼓起勇氣和他講一句話,更別談告白了。最終,這段暗戀以我們各奔東西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