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讀者在后臺跟我哭訴:她和一個40多歲的男人,在一起已經3年多了??墒?,至今都沒有給個名分。眼看著自己年紀一天一天地增大,男朋友卻依然無動于衷。不知道該怎么辦?這樣的戲碼真是太常見了。我幾乎不假思索地說:分開吧。她心有不甘,描述了他們這些年如何甜言蜜語彼此度過,又背著他的老婆去了哪些城市,做過一些感人的事情。
她似乎更想得到的答案是:如何讓那個男人離婚,然后娶她。或者說,在蛛絲馬跡中,讓旁人告訴她,男人還愛著她,你再堅持一會。然而,事實上,這不過是再明顯的橋段。三年時間里,女人更多的時候,只是男人的情人,而女人錯以為自己可以當老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