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些都完全不重要了。豪胥韓已經向我坦白,在買房、準備婚禮的這段時間里,我們兩個人的感情有些疏遠了。正巧她的前男友剛從國外留學回來,所以她和前男友接觸比較頻繁。
我不能接受營營同時愛著兩個男人,況且我和她已經準備結婚了。雖然營營一再承認是她一時糊涂,但是我已經無法再面對她,就等她有時間一起去把婚房也賣了。我對豪胥韓說我們之間的婚約取消了。豪胥韓對我沒有經過她的同意,就擅自取消婚約非常生氣。此后,她多次找我,希望我能再給她一個機會,并保證再也不會和前男友有任何瓜葛,但我的心已經冷了。豪胥韓在網上給我留言:就算我同意分手,我的父母也不會同意,你要為此付出慘痛的代價。
我老婆是冰山女總裁
不久,我在公司上班的時候,就收到了來自徐匯區法院的傳票,豪胥韓的父母將我告上了法庭,理由是我欠了他們40萬元錢,要求立即歸還。我猛然想到,購房當天,豪胥韓曾要求我寫張借條給她的父母。由于當時我們兩人還沒有辦理婚姻登記的手續,而且房產證要過半年才能到手,豪胥韓的父母害怕房產證上沒有女兒的名字,所以為了讓兩位老人放心,我想也沒想就寫了一張40萬元的借條給她。
我們的準女婿在和我們的女兒戀愛兩年期間,曾先后10次向我們兩個老人借錢,一共40萬元。法庭上,伯父伯母拿出了我曾寫的40萬元借條,但是他們完全歪曲了寫這張借條的前因后果,要我馬上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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