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18時10分許,江蘇省無錫市312國道K135處、錫港路上跨橋發生橋面側翻事故。11日,微信公眾號“@無錫發布”發布消息稱,經現場搜救確認,橋下共有3輛小汽車(其中1輛系停放車輛,無人)被壓,側翻橋面上共有5輛車(其中3輛小汽車、2輛卡車),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2人受傷。
事故發生后的現場視頻迅速刷爆了微信朋友圈,引發社會輿論對交通安全形勢的高度關切和擔憂。江蘇省政府和無錫市政府第一時間啟動應急響應機制,無錫市公安局在崗民警全部集中現場維持秩序,當地迅速調集各種破拆工程機械車輛趕赴救援,交通運輸部派出專家組趕赴現場指導事故調查。經初步分析,系運輸車輛超載所致。
車輛超載,尤其是兩輛車同時超載導致橋梁傾覆是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設計都是有富余量的,只是在抗傾覆這個能力上,相對于其他承載能力,如受壓、受彎力學性能富余量較小,且破壞模式為脆性??箖A覆設計可以嘗試往“延性”及“多道防線”方向努力,超過設計荷載的橋梁應允許有限度的破壞,引起人們警覺,并方便修復。
嚴格治理超限超載,讓危險不在有機可乘!
近年來,交通運輸部、公安部對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常態化制度建設越來越重視。其中,對超限運輸車輛的承運人、裝載企業、貨運企業、駕駛員“一超四罰”,分別實行吊銷道路運輸證、責令道路運輸企業停業整頓、吊銷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責令貨車駕駛人停止從事營業性運輸等處罰。
江蘇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為有效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保障公路橋梁安全,治理超限超載違法行為,于2018年3月、6月先后出臺《江蘇省治理車輛超限超載聯合執法實施方案》《江蘇省貨車超限超載“一超四罰”實施細則》,全面加大了超載問題的治理力度。
“貨運車輛超限超載是一個老大難問題,也是一個全國性問題?!睎|南大學交通法治與發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法學院副教授顧大松認為,治理超限超載首先要從統一執法入手。
據報道,按照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江蘇省治理公路超限運輸辦法》,超載100%以上的,處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以3萬元以下罰款。而《江蘇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則規定,超過核定載質量100%以上的,處以2000元罰款。顯然,兩者規定并不一致。
此外,根據公安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的,一次記6分。而對于超過100%等嚴重危及橋梁設施的超載行為,則目前并無明確規定,這相當于給嚴重違法超載行為“開了口子”。
杜絕安全隱患,絕非一日之功
各行各業的事故大都因為各種極端因素疊加到一起才會發生。本次事故也不例外。如果超載車輛沒有走高架,10月10日也是普通的一天,如果只有一輛車超載通過,10月10日也可能是普通的一天,普通的一天不代表問題不存在。在本次事故發生的同時,路上同樣通行著千萬輛超載的車輛。其他行業當然也有各種各樣的:“設計允許值”,“設計富余量”,“超載”,“事故”,只是形式不同罷了。
作為每個個體,唯有以正直、善良之心去推動周邊事情進步和發展,了解事物的發展規律并遵循它。哪怕力量很小,哪怕將來還會有其他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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