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未成年人犯罪不計入檔案 廣大網友質疑:保護罪犯
最近一段時間,在我國一些地方,發生了幾起比較惡劣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的對社會造成了非常嚴重的危害,由此,全國人民都對未成年人犯罪的事情高度關注,呼吁國家對未成年人犯罪加大懲處力度,以維護良好的社會治安秩序。
浙江未成年人犯罪不計入檔案 廣大網友質疑:保護罪犯
日前,浙江省有關部門出臺規定,對于犯罪時不滿18周歲,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以及免予刑事處罰的未成年人犯罪記錄進行封存,公安機關應當出具無犯罪記錄書面證明,同時還規定對于2012年12月31日以前審結的案件,符合規定的相關犯罪記錄也應當予以封存.
另外,教育民政等相關部門也不得將有關法律文書歸入學生檔案、勞動人事檔案。
消息一出,輿論嘩然,在當前民眾高度重視未成年犯罪這一敏感時期出臺這樣的文件,目的是什么呢?是順應民意還是違背民意呢?網友們紛紛對此發表了意見。
有網友就說,這怎么能行啊?這是變相保護嗎?難道未成年人就成VIP了嗎?難道他們犯罪以后就不受懲罰了嗎?只要未成年就可以隨意作,反正長大了既不影響考大學,又不影響找工作,這算是大力鼓勵未成年犯罪嗎?做錯事的人沒有沉痛的教訓,無所敬畏,以后更無法無天了吧?
浙江未成年人犯罪不計入檔案 廣大網友質疑:保護罪犯
有的網友就講,大連殺人男孩被收容三年,十三歲少女肢解同窗好友不追究刑事責任,12歲弒母男孩無罪釋放,13歲趙力寶強奸殺人勞教一年6個月……你說未成年人要做多大的惡才能判5年以上啊?
浙江未成年人犯罪不計入檔案 廣大網友質疑:保護罪犯
還有的網友講,施加傷害的人得到赦免,可以像沒事人一樣開心的度過余生,被他們傷害的人卻要承受一輩子的痛苦,每天處在焦慮與恐懼的狀態,有法律可以為這些受傷的孩子提供幫助嗎?為什么處理未成年人案件時總是在幫助施暴者,而不是幫助受害者?
對此你們有什么看法呢?歡迎大家一起參與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