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場埋尸案得雪:正義終究會到來但越及時越好
撰文丨墨黑紙白
掃黑除惡是個好事情,但更應進階為一種好制度。這兩天人們紛紛圍觀16年前的那場操場埋尸案時應該都后怕,一個人憑空消失竟如此容易?
正義應該是即時存在的
有人認為:“正義終究還是會到來的,哪怕晚一些。”這話聽著不那么“正能量”,正義難道不應該是即時存在的嗎?
如果并非如此,我們需要公安系統和司法系統就顯得不那么明顯了。我們來看《新京報》的一段評論,2003年當地檢察官對鄧世平的母親說:
“黃炳松擔任了10多年校長,社會交際非常廣,與許多官員包括我們檢察長的關系都相當好。我們不敢幫你,你在新晃縣可能找不到證據。”
換句話說,這不是多么難的案子,一個人尤其是在學校這個環境里,是不可能憑空消失,竟然還長達16年之久。
那么到底是什么導致了這個老師憑空消失,現在的人們在曝光中看得清清楚楚,但對于當時的那些涉事機構來說,就真的很難看清楚嗎?
從上文那段當地檢察官的話來看,當時的內行人似乎并不比我們吃瓜群眾們現在看到這個案子時陌生多少,甚至很多細節可能比傳媒的集體關注更細。
我們再看來某報的信息,被害者兒子:“人是在十六年前無緣無故失蹤,自那之后一直未找到尸體,我和我的家人為了防止二次迫害也搬離了縣城。”
“生活在這世間,父親慘遭迫害,身為兒子卻無力替父親沉冤昭雪,我內心是悲痛的!”
從這兩段話中,我們也可以很清晰的看到,不只是某些機構的人當年對該事件很明眼,連被害者家屬對該事件也是心中有數的。
但即便如此,該事件一被壓就是長達十六年之久,是正義來得太晚?還是屬于正義的機制并未真正存在?
我們的司法系統還需要更完善的進步
從現實的角度來看,我們這90年代初到現在,司法系統還一直都是呈相對進步的狀態,但這類的事絕非這么一起,只是這起也很具代表性。
同時也是提醒我們,在我們的社會想要做一個正直的,不同流合污的,不損害公眾利益的人,所要付出的代價是巨大的,能長達十六年含冤背鍋的。
想起周星馳的《白面包青天》,很多人看完后覺得故事離奇,但好歹結果是好的,但其實也無非是有人罩著包龍星去翻案。
如果沒有人罩著,包龍星怕全身都是嘴,也只能落得一個為他人翻案反而自己也要身敗名裂、危在旦夕的下場。
這是極具古代王朝典型案例的電影,換句話說今天我們看到的這個案子要比周星馳那部電影的離奇且悲慘很多,但它的的確確發生了。
正如本案被害人的兒子在某媒體上的表述那般:“在此我內心真的非常感謝政府感謝黨的政策,感謝掃黑除惡這次偉大的行動。”
“感謝中央巡視組工作人員不遺余力地幫助,讓我父親在這個世界上失蹤十六年后得以有了沉冤得雪的寶貴機會。”
相信這四個感謝是這個人內心中最為真摯的表達,畢竟就他個人的能力而言,想要為自己的父親含冤得雪,十六年來沒可能,直至他自然故去也沒可能。
當然他要從內心中表達足夠謝意的,至于將自己父親置于死地的那個生態能否被打破?怕目前暫非其思考的范疇了,畢竟他目前處于父冤得雪的激動階段。
以十來年為單位,不是任何一個普通人和家庭能承受的
那么就需要我們所有人來看明白,公安系統和司法系統的繼續進步是多么的重要,因為我們決不能再容忍正義竟然十六年后才姍姍到來。
同時掃黑除惡這樣的好事情,應該形成制度化而非階段性的,要徹底打破依然可能還存在的草菅人命黑惡生態系統,讓人們受到的冤屈可以現時得到維護。
如果什么事都是以十來年為單位起步的得到解決,人們是沒有那么多的光陰去耗費的,家庭更是沒有那么多的時間去承受的。
該案中受害者的家庭是以什么樣的姿態生活了這十六年的呢?了解內情的人知道受害者是個正直的人,不了解的還被散布的謠言認為其是個攜款出逃的人。
所以我們不必急于為正義的終究要到來歡呼,而是應該讓該負起責任的機構始終不要揮霍了人們賦予的使命,更應該讓正直成為我們社會的進步基石。
希望我們真正擁有敢于去挑戰任何邪惡生態的機制,確保每一位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再受任何方式的壓迫和挑釁,應在該案后形成一種行之有效的體系。
逝者已去多年,相信他如果現在還活著,也會更多的希望,我們的社會環境能給正直的人、不作惡的人、守法善行的人提供不必恐懼的生存環境。
2019—6—21落筆于墨辯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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