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大還是狗大?正常行駛撞死閑逛狗被索10萬 "判"賠八千
日前,一起類似“流浪狗”在馬路上閑逛,被駕車正常行駛的張先生不小心撞死的事件,當事警察的處理方式就讓不少網民感到不可思議,并在網上引起輿論反彈。
據看看新聞事發現場的視頻資料顯示,12月14日下午,湖北的張先生開車到武漢市東西湖區翡麗英倫小區辦事。可是在小區外的一條馬路上,正常行駛的張先生意外撞死了一條寵物狗。張先生說,因為狗體型較小,當時他并沒有注意到,直到狗的主人找到他,他才知道自己撞了狗。重要的是這條狗不但沒有牽繩,而且脖子上也沒有項圈。這是違反相關養犬法規的。
正常行駛撞死閑逛狗被索10萬 "判"賠八千 法大還是狗大?
按說,這事張先生應該沒有什么責任。因為正常行駛的汽車,即使撞傷了一個違反交通法規闖紅燈的行人,也是不用擔責的。這已經有了許多先例。更何況,張先生撞到的還是一條狗呢。但你別說,現實中,有時人真的不如一條狗。為此,張先生的車不但被扣了,還被索賠10萬元。你說,這該有多冤!事發后,狗的主人劉先生找到張先生,要求賠償!并開出了十萬元的賠償額。張先生認為這是“天價”。由于雙方無法達成一致,張先生的車就被劉先生鎖在了自家車庫里。索賠不成,就扣押了對方的車輛。這是什么行為?
后來,這事就驚動了警察。張先生無奈之下報了警。本以為警察會依法依理處理此事,但警察似乎更同情已經死去的那只小狗,而并未理會張先生是否違規?除了幫張先生討回被狗主人劉先生扣押的車以外,同時要求張先生賠償劉先生8000元人民幣,做為不幸被撞死的小狗之撫恤金。
正常行駛撞死閑逛狗被索10萬 "判"賠八千 法大還是狗大?
你說這事鬧的,好好地路上走著,撞上了一條小狗,心想,要是比狗再小一些,譬如老鼠什么的就好了。或許就不用賠8000元了。孰是孰非?誰該承擔法律責任?警察也沒給個子丑寅卯來。人闖紅燈還有過呢!難道狗就可以任性地在馬路上閑逛嗎?索賠10萬不成,難道就可以扣押自己的車嗎?這和敲詐勒索又有哪些不一樣呢?
正常行駛撞死閑逛狗被索10萬 "判"賠八千 法大還是狗大?
無獨有偶,2019年8月初,鄭州一女子在街頭小游園遛狗時不牽繩,以致寵狗到處亂跑,結果被一在小游園踢毽子的男子不小心碰了一下。這下埋下了禍根。一周之后的8月14日,狗的女主人再次來到小游園,要求一周前碰到寵狗的男子賠償一千元人民幣,理由是狗狗腰骨折了在醫院治療花1000多元。這事兒,連現場圍觀的市民都看不過去了。黑衣女子(即狗主人)本身街頭不牽繩遛狗就不對,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而且又是事發一周后再來索賠,其時效性也大打折扣。但處理的警察竟各打50大板,并要求被狗主人拉住不放的男子賠1000元。
善待人類自己,總比善待一條狗,會顯得更加人性吧?不知道養狗者、愛狗者、還有執法者,是否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