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2019年10月10日中午12:57分,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發布案件播報——李晨名譽權糾紛案一審勝訴。被告發布含有“渣男李晨”“插刀青年”“背叛”“虛偽”等失實言論,對李晨造成了名譽損害。
被告還虛構了李晨和前女友的一些事實,造謠前女友為李晨墮胎……綜上所致,被告須持續登載致歉聲明三十日,并賠償李晨精神損害撫慰金及合理支出合計50000元。
此外,網上還有一些關于李晨的謠言,比如“與富商千金戀情”“親人接受采訪”“吃軟飯”等,律師正在調查中。巧合的是,2個多小時后,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又通報了一個案件。
這個案件是“范冰冰名譽權糾紛案二審”,而且范冰冰勝訴了,維持原判。被告須在涉案網站首頁,公開發布致歉聲明持續三日,并賠償范冰冰相關經濟損失及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8萬。
這個被告造謠“范丞丞是范冰冰的私生子”“范冰冰與他人有不正當的男女關系”。非著名娛評人吳清功指出:看來,范冰冰終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了,也是保護范丞丞。
李晨和范冰冰在同一天打贏官司,只不過獲得的賠償不一樣。范冰冰的事業如今不如李晨,多得到了3萬也是情有可原。只不過這小小的3萬塊錢,對范冰冰來說,也可能只是“九牛一毛”。
正所謂“瘦死的駱駝比馬大”,范冰冰即使不能拍戲了,但還是可以做生意的,她開的美容院生意挺好的。前幾天,范冰冰還出席了一個時尚party,穩穩的占據C位,在江湖還是有地位。
范冰冰是“流量體質”,和她有關系的人都會變成流量明星,李晨和范冰冰戀愛之前沒這么紅,但是和范冰冰戀愛以后,也是網友熱議的對象。所以范冰冰和李晨經常被造謠,也就可以理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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