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
《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
從明年1月起
保健食品標簽要醒目標注↓↓↓
保健食品要醒目標注警示語
保健食品生產經營者在標簽專門區域醒目標示“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等內容。
《指南》要求,“保健食品不是藥物,不能代替藥物治療疾病”警示用語區應當位于最小銷售包裝包裝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積不應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體字印刷。
“指南”發布前后保健食品標簽的變化
市場監管總局負責人介紹, “指南” 涉及產品上市后監管,將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辦法涉及產品市場準入,將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下一步,將指導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嚴管保健食品,嚴打虛假宣傳,凈化保健食品市場。
《指南》對保質期注明要求
在保健食品標簽顯著位置,以“保質期至XXXX年XX月XX日”的方式清晰標注保質期,讓保質期一目了然,方便消費者選購,嚴格履行企業主體責任。
《指南》的發布實施旨在進一步加強保健食品監管,讓企業鄭重聲明,讓公眾明白消費,讓保健食品不是藥品深入人心,遏制不法分子虛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虛假宣傳疾病治療功能,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允許聲稱的保健功能有27類
其余都是虛假宣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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