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觀察網 記者 老盈盈 12月10日,廣州市天河區檢察院于中國檢察網回復錢端投資人稱,“我院于11月20日對左創宏等4人作出批準逮捕的決定,現該案在公安機關偵查中,案件最新情況請向廣州市天河區公安分局了解。”
同時,投資人提供的錄音顯示,檢察院工作人員稱,在實施批捕后,材料已移交給公安。正常程序,公安還有兩個月時間繼續偵查。投資人可以于明年1月21日之后再致電檢察院詢問進展。至于具體案情,該名工作人員表示不清楚。
公開報道顯示,左創宏此前在招商銀行曾歷任貿易金融部總經理、交易銀行部總經理等職位。
左創宏還曾在招行佛山分行擔任要職。根據相關信息顯示,招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于2018年10月18日發生工商信息變更,負責人由楊法德變更為左創宏。
11月29日晚,“廣州天河公安”微博發布了關于“廣州天河警方通報‘錢端’案件的偵辦進展情況。廣東錢端商務服務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某及相關涉案人員等4人涉嫌挪用資金罪,于11月21日被天河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天河警方現已凍結部分涉案資金及房產。
對此,招行則回應以公安機關正式公告為準,如有招行員工涉嫌犯罪,招行堅決支持司法機關依法懲處,絕不回避、不護短、不姑息。后續,招行將繼續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調查,在公安機關查清事實,司法機關作出裁決后,依法依規,承擔應負的責任。
事件回顧:
2019年5月底,錢端發布公告稱,投資人認購的項目無法按期履約,具體履約時間及方案需與合作方招行予以確認,后續可能出現待兌付金額約14億元。
對于未能兌付的原因,錢端表示是招行對其發布的項目產品進行了錯配,錢端接收的信息只有資產要素無法獲取具體資產情況。而招行認為,廣東網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網金控股”)及其指定的錢端APP經營方作為撮合融資方和投資方的主體,不但掌握投資人的具體信息,也更清楚融資人和融資標的底層資產信息和募集資金的資金流向,而且其在2017年4月已經停止了與網金控股和錢端的合作。
6月26日晚,廣州天河警方發布微博稱開放“廣東錢端商務服務有限公司”案件網上登記。廣州天河警方表示,近期陸續接到多名在錢端APP購買投資理財產品的事主報警。經初查,發現有犯罪事實,現已經立案偵查,特此公告。
2019年9月,廣東銀保監局和北京銀保監局分別在招行與錢端糾紛投訴的回復函上表明招行違反了“38號文”第九條規定,即“銀行業金融機構應當尊重銀行業消費者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履行告知義務,不得在營銷產品和服務過程中以任何方式隱瞞風險、夸大收益,或者進行強制性交易”,并“責令該行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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