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百納”商標侵權案宣判:張裕公司獲賠21萬!
近日,煙臺張裕集團有限公司訴河北省昌黎縣今朝美長城葡萄酒業有限責任公司(下稱“今朝美公司”)、濟南正商商貿有限公司(下稱“正商公司”)商標侵權案出結果了!
1、煙臺張裕集團有限公司
煙臺張裕集團有限公司其前身是1892年由我國近代愛國華僑張弼士先生創辦的煙臺張裕釀酒公司,至今已有100多年的歷史。它是中國第一個工業化生產葡萄酒的廠家,也是目前中國乃至亞洲最大的葡萄酒生產經營企業。
2、涉案商標
煙臺張裕集團有限公司于2002年4月14日申請注冊了第1748888號“解百納”文字商標,被核定使用在第33類葡萄酒等商品上。隨后,該商標被認定為馳名商標。“解百納”商標被授權許可給張裕公司使用。
3、事件回溯
張裕公司發現正商公司銷售的今朝美公司生產的葡萄酒瓶身貼著印有“解百納干紅葡萄酒”字樣的標簽,該行為侵犯了自己的商標權,遂將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侵權并賠償損失。
4、法院判決
濟南中院經審理認為,涉案產品上標注的“解百納干紅葡萄酒”字樣與張裕公司的“解百納”注冊商標構成近似,侵犯了其商標權,判令今朝美公司賠償張裕公司20萬元,正商公司賠償其1萬元。今朝美公司不服判決,上訴至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一審法院的判決并無不當,遂駁回了上訴,維持原判。獲取更多知產前沿資訊,歡迎來【北京社文知識產權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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