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國銘:廣強律師事務所毒品犯罪辯護與研究中心研究員
說話,是我們一生中的必修課。
學誠法師曾說過:“說話,很重要。用簡單的話去傷害別人,可能造成的后果很大。用簡單的語言去溫暖這個世界,可能給人帶來的就是一時、一天乃至一生的幫助。”
有很多刑事辯護律師的專業(yè)功底十分扎實,辦案水平也非法高,但在與人溝通方面卻一竅不通。他們不懂得怎樣去和當事人溝通,不懂得怎么樣和辦案人員交流。盡管他們有一身的專業(yè)水平,卻落得無案可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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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辦案其實就是一個用語言說服他人的過程,當然,這個過程必然是建立在事實和證據之上的,律師在與當事人面談時,怎么在交談中了解更多的案件信息,怎樣給別人信任感,建立起信任,這一切都依賴于我們要懂得傾聽,也要懂得說。律師不只是法律專業(yè)人,還應該是一名心理的咨詢師。委托人或當事人十有八九都是法盲,懂得用通俗易懂的語言向他們解釋相關法律規(guī)定;面對生命、自由被剝奪、限制的困境,無論是當事人還是委托人必定是心急如焚,我們要學會理解、體恤他們的心情;溝通應當冷靜而不冷漠;被追訴人的家屬提出不合理請求時,我們應當心平氣和地解釋,并予以拒絕,若對方并不支持的專業(yè)判斷,不認可你的辯護風格,必要時提出解除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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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辦案人員溝通案件時,律師應當做到堅定而不堅硬。咄咄逼人不可,畏畏縮縮更不可。說話應當精簡,不拖泥帶水,啰啰嗦嗦。不要把辦案人員想成敵人,也不要把人家看成傻子,辦案人員也不想辦錯案,亦不想被終身追責。成熟的大律師做事是穩(wěn)重的,說話是有分寸的,不要把辦案人員不是你的敵人,應當想著怎么用謙和的語言去說服他們接受你的觀點,幫助他們辦好案,避免錯案的出現,你提出的意見足夠專業(yè),辦案人員也會認可你。
水深則流緩,語遲則人貴。說是一種能力,不說是一種智慧。什么該說,什么不該說,什么著重說,什么簡單說,需要我們一生去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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