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法院向郭成林宣讀執行死刑命令。法院供圖
中新網鄂爾多斯6月25日電 (記者 張林虎)懷疑妻子與他人有染,內蒙古男子郭成林竟持刀行兇致3死1傷。25日,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中級人民法院在達拉特旗依法對郭成林執行死刑。
據了解,因懷疑妻子閆某與其租住處房東袁某某之子袁某有不正當男女關系,郭成林產生殺害報復閆某和袁某某全家的念頭。
2016年11月25日7時許,郭成林從家中廚房拿了一把尖刀到外屋后,趁妻子不備持刀朝其臀部捅刺一刀,妻子閆某呼救并轉身奪刀反抗,郭成林又朝其胸腹部捅刺數刀。隨后,郭成林追趕聞訊而來的袁某某至院門口,并持刀向袁某某背部、胸部各捅刺一刀,袁某某掙脫后逃離現場。
郭成林返回院內,踢踹袁某某家外屋房門未能踢開,遂從西側窗戶翻入里屋,持刀朝炕上的袁某某之妻烏某某胸腹部連捅數刀致其當場死亡,又朝炕上的袁某某2歲的孫子巴某某捅刺數刀。
最終,閆某因全身多處創口及肺臟、腎臟貫通創造成大失血死亡;烏某某因胸主動脈破裂大出血死亡;巴某某因心臟貫通創死亡;袁某某構成輕傷(二級)。
作案后,郭成林在現場向接警趕到的公安人員投案。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有關規定,法院對被告人郭成林以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宣判后,被告人郭成林不服,提出上訴。
經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上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判處郭成林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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