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片來源:共同社
針對中國發生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日本政府在1月28日的內閣會議上決定將其定為基于感染癥法的“指定感染癥”和基于檢疫法的“檢疫感染癥”。
由于此次指定,可以采取強制患者住院、限制就業等防止疫情擴大措施。政令2月7日施行。此前,日本政府計劃當世界衛生組織(WHO)將疫情認定為“構成國際關注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再進行指定。
在日本,如果不指定為“指定感染癥”,只能希望患者住院或者在家隔離,但沒有強制性。
而指定為“檢疫感染癥”后,若在機場或港口發現疑似感染的人,可以根據法律指示其檢查及就診。
日本厚生勞動相加藤勝信28日在內閣會議后的記者會上表示:“住院發生費用,能應用公費負擔”。厚生勞動省在27日答鳳凰衛視記者問時還表示,“外國人醫療費也由日本政府負擔,不論是什么簽證”。
此前,日本外相茂木敏充已表示,日方愿同中方一道,共同應對疫情威脅,向中方提供全方位支持幫助。
這次新型肺炎將被日本與結核、H5N1型禽流感等乙類傳染病同樣處理。可以采取的措施有強制患者住進全國約達400家的、設備及接納態勢完善的感染癥指定醫療機構以及讓患者停工休息,對被污染場所進行消毒。發現患者的醫生有義務向保健所報告。
與此次相似的冠狀病毒造成的中東呼吸綜合征(MERS)與嚴重急性呼吸綜合征(SARS)也在日本一度成為指定感染癥,之后被分類為乙類傳染病。這一次是第五次采取這樣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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