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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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是
“一頭牽著百姓疾苦,
一頭系著司法關愛”
的暖民心工程
1月17日下午,在春節來臨之際,福州市檢察院舉行司法救助金發放儀式,向4起刑事案件中的5名申請人集中發放司法救助金,共計發放司法救助金15萬元,最高單筆金額為5萬元。
在發放儀式現場,福州市檢察院第九檢察部負責人程志宏通報了福州市檢察機關辦理群眾來信件件有回復和司法救助工作開展情況:2019年,全市檢察機關共辦理群眾來信5048件,辦信量和答復率均居全省首位;共受理司法救助案件44件,發放救助金117.3萬元,受理件數和救助金額均位居全省檢察機關首位。
福州市檢察院分管領導、檢委會專職委員吳詩疆在現場表示,司法救助金制度是我國司法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司法救助,對受到侵害但無法獲得有效賠償的當事人,由國家給予適當經濟資助,幫助他們擺脫生活困境,體現了黨和政府的民生關懷。檢察機關在春節來臨之際,對數名因為犯罪行為侵害造成一時生活困難的群眾給予救助,也是認真貫徹落實最高檢《關于在全國檢察機關開展“深入推進國家司法救助工作”專項活動的通知》精神,急人之所急、救人之所難,幫助他們度過難關,讓他們感受到檢察機關的溫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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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在2019年12月,楊某英、林某明、詹某春、林某敏、陳某楨等5名申請人向檢察機關提出司法救助申請,他們中有的是受到犯罪侵害致重傷,因加害人無賠償能力,無法通過訴訟獲得賠償造成生活困難;有的是因犯罪侵害致殘,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生活困難。經福州市檢察院依法審查, 5名申請人均符合《福建省國家司法救助實施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因此,福州市檢察院積極地向市委政法委報批救助申請,經過上下溝通、多方努力,終于在春節到來之前,把15萬救助金發放到救助人手里。
文案丨吳則昊
編輯丨吳則昊
圖片丨邱章都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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