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車匯(www.haochehui.com)1月2日報道
鄭州的韋先生在鄭州恒信路偉路虎4S店買車,基于對車子的喜愛,韋先生當場就把車款給交了,然而就在韋先生交完車款辦理手續的時候,卻被銷售人員告知自己的新車被撞了,這讓韋先生非常生氣。
韋先生立即趕到交付區查看自己的新車,從撞擊的程度來看,新車的保險杠嚴重掉漆。雖然撞擊的“傷口”不算大,但是自己買的新車從頭到尾都沒摸過就被撞成自己,自己花錢買一輛新車總不能開一輛舊車回去吧。
韋先生找到4S店的負責人,對方表示新車放在4S店被撞,4S店確實有一定的原因,但是韋先生已經簽完了所有的交車手續,發票也開了,責任既不在韋先生,也不在4S店,責任要歸咎于當時撞車的車主,畢竟又不是4S店的人開車撞的。
負責人說的這番話韋先生表示不認同,雖然當時手續已經辦完了。但是車鑰匙并沒有交到手中,并沒有完成最后的交車。
對于韋先生而言,不管車子是誰撞的,車既然在4S店出現了意外,那么4S店的責任是不可推卸的,新車還沒摸到還沒碰到就被撞了,誰愿意買一輛被撞過的車回家。
最后經過雙方經過協商決定,4S店贈送韋先生3年4次常規基礎保養,另外還有一個精品禮物,費用則是由4S店和客戶一同承擔,對此韋先生也表示認可。
新車還沒提放在4S店就被撞,想必這種事情發生在誰身上誰都不好受吧!按照正常的程序,新車既然已經辦完了所有的手續,新車自然已經過戶到車主名下,新車被撞所造成的損失也應該由肇事車主承擔。
不過,作為4S店方面也存在一定的責任,沒有盡到自己的責任,對于管理方面的問題,4S店還需要作出改變,避免同樣的事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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