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再增13例梅州首報!廣深珠韶陽新增河源暫未發現
今天(1月26日)0時至16時,全省報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新增確診病例13例,梅州1例為報告首例確診病例。其他5個地市新增確診病例中,為廣州3例、深圳4例、珠海2例、韶關1例、陽江2例。
截至1月26日16時,全省累計報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確診病例111例。
確診病例中,廣州17例、深圳31例、珠海12例、汕頭2例、佛山10例、韶關4例、梅州1例、惠州8例、東莞2例、中山2例、陽江8例、湛江4例、肇慶4例、清遠3例、揭陽3例。
目前追蹤到密切接觸者562人,均在進行醫學觀察。
截至目前,河源未發現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請廣大市民積極響應黨委政府的號召,在日常生活中認真做好自我防護。(河源市衛生健康局)
廣東發布嚴格防疫通告公共場所不戴口罩將被處罰
為進一步落實國家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全面落實省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加強公共場所管理,切斷病毒的傳播途徑,切實防止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傳播擴散,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等規定,決定在我省公共場所實施佩戴口罩的控制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賓館(酒店)、旅店、招待所、飯館、咖啡館、酒吧、茶座;
(二)公共浴室、理發店、美容店;
(三)影劇院、卡拉OK廳、錄像廳(室)、游藝廳(室)、舞廳、音樂廳;
(四)體育場(館)、游泳場(館)、公園,景區、宗教場所、商業街、步行街;
(五)商場(店)、書店;
(六)候診室、候車(機、船)室、高速公路服務區、公共交通工具(含網約車、出租車);
(七)展覽館、博物館、美術館、圖書館;
(八)其他人群聚集的公共場所。
二、實施要求
各公共場所經營者、管理者應當要求進入其場所的人員佩戴口罩后方可進入其經營的公共場所,并在場所入口處設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的提示;對未佩戴口罩進入場所者應當予以勸阻,對不聽勸阻的人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相關主管部門報告,由各相關主管部門按照各自職責依法處理。阻礙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人員執行職務,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終止日期另行通告。
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
2020年1月26日
廣東:因疫情未及時復工,優先安排帶薪年假
1月25日,廣東省人社廳印發《關于積極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做好勞動關系相關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以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的勞動關系問題。《通知》明確, 企業不得與在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解除勞動合同。
根據《通知》,對于因疫情未及時返粵復工的職工,經與職工協商一致,企業可以優先考慮安排職工帶薪年休假。具體來說,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職工在帶薪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為了保障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通知》指出,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待崗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鼓勵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產經營。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
在保障職工停工停產期間待遇方面,《通知》明確, 企業因疫情影響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的,應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據職工提供的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的標準支付工資;企業沒有安排職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支付職工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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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河源日報 綜合南方+、廣東發布
編輯:王志剛 校對:林梓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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