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3月20日,距離孫楊被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AS)禁賽上訴時間只剩下9天了。孫楊本人和他的律師團隊正在緊鑼密鼓地按照CAS的要求,準備各種上訴材料,力爭成功翻案,但2014年的一份動態,讓翻盤的難度大增。
在孫楊忙著整理上訴文件的時候,專業的游泳媒體《游泳世界》,卻發現了一些“陳年舊賬”。他們找到了國家體育總局信息中心,在2014年1月28日發布的世界反興奮劑動態,證實當時在這份動態,在公布的《世界反興奮劑條例》2014年禁用清單中,明確寫著“曲美他嗪”為禁用藥物。
這個媒體試圖用2014年1月發布的這個動態,證實早在孫楊“誤服”之前,這份動態已經將告訴運動員,在這一年的禁用藥物都有哪些,因而孫楊當時“誤服”禁用藥物“曲美他嗪”并不成立。
眾所周知,孫楊在2014年曾因治療心臟病,而服用了“萬爽力”。何為“萬爽力”呢?其學術名稱就是“曲美他嗪”(Trimetazidine),主要功能是在心絞痛治療不能控制或不耐受情況下,進行心絞痛附加治療。
事實上,在2014年之前,“曲美他嗪”并不是禁用藥物,而孫楊是在這種藥物被列為禁服藥物之后不久,出現了藥檢陽性的情況,最終被禁賽3個月。現實情況是,孫楊在此之前一直服用這種藥物治療心臟病,當時沒有留意到更新也非常有可能。
當然,對于孫楊也有利好消息,美國偉凱律師事務所認為CAS有三個庭審程序錯誤。一是仲裁小組并未排除檢WADA測程序的嚴重缺陷。二是總裁報告中用孫楊的個性,并12次提到孫楊母親,仲裁小組明顯帶有偏見。第三點,按照瑞士最高法庭此前曾裁定,禁賽8年有違反公共政策之嫌。
但不管怎么說,對于CAS和WADA來說,2014年的那份動態,似乎又是一個有力的證據。接下來,就需要孫楊方面找到更加有力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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