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說好了,先領了結婚證,婆家先給一半彩禮,然后剩下的等辦婚禮了給。可是證也領了,后面孩子出生了,他們要選日子辦婚禮了。
婆婆選完日子,發完請柬以后,突然給我打了一個電話。
她直接跟我說,家里要辦婚宴沒有錢了,剩下的那七萬塊錢,她打算不給了。她那意思就是反正我們家里也會給我嫁妝錢,叫我別太在意她那七萬塊錢。
我聽到她這樣的話只覺得好笑,我父母愿意給我多少錢那是我的事情,跟她有什么關系?
對于她那點小算計,我還是明白的,我笑了笑,告訴她:''媽這種事情您憑自己的良心來就好,只要你高興就好了。''
我婆婆這人比較虎,我這樣說她居然笑瞇瞇地說:''就知道你比較懂事,那我就不給了,出門宴的錢我也不給了,你讓你爸媽自己出吧。''
看吧!得寸進尺了,我笑了笑:''行媽您怎么高興怎么來。''
轉眼到了婚禮那一天,我告訴我爸媽,出門宴照樣辦,辦十二桌,比他們家里多兩桌那樣,然后我讓老公把我們兩個人的朋友,本來去他家里吃喜酒的,全部請到了出門宴來。
老公知道他自己媽媽做得太過分了,所以答應了。等正日子那天,婆家開車來接新娘,我讓自己的閨蜜守著,一共七道關卡,每一關,沒給夠兩萬塊錢,不許放行。
他們之前沒有想到我會來這一招,沒有準備那么多,而且兒子也在我家里。原本他們想說服我,少要點,我沒同意。
后面婆婆實在是沒有辦法了,只能讓小姑子給我打了十三萬塊錢,求我不要太高要求,然后含淚將我娶進門。
她本來只要再給七萬就好了,現在愣是多給了六萬塊錢。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