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020年1月龍巖市自然資源局分別公示了關于閩大路東側1號地塊及閩大路東側2號地塊B地塊的控制性詳細規劃,這兩地塊分別位于晟龍溫泉山莊的南北側,具體分布在哪?接著往下看!
閩大路東側1號地塊地理位置
閩大路東側1號地塊實景位置(航拍于2020年3月)
閩大路東側2號地塊B地塊地理位置
閩大路東側2號地塊B地塊實景位置 (航拍于2020年3月)
從區位上看,閩大路東側1號地塊臨近金雞路二期,閩大路東側2號地塊B地塊臨近浮東路,這兩條道路目前尚未完工,待這兩條道路完工后,這兩幅地塊出行將更加便利!商業配套方面,這兩幅地塊臨近萬達廣場及曹溪商業,未來可提供生活便利,待金雞路二期及浮東路貫通后,還可共享東山板塊的醫療、休閑、文化等配套。值得一提的是,根據《龍巖市中心城區綠地系統規劃(2018-2030年)》和《龍巖中心城區主城區曹溪單元控制性詳細規劃維護》公示顯示,未來該區域還將規劃建設金雞山公園,未來該區域周邊的樓盤都將可以享受到更好的環境與休閑配套。
周邊規劃金雞山公園
附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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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大路東側1號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公示稿)
來源:龍巖市自然資源局
一、區位及規劃范圍
二、功能與開發強度控制
1、功能定位:住宅及相關公共配套設施等。
2、規模:規劃用地面積(建設用地面積)14731平方米。
3、容量:本規劃用地范圍內合計容建筑面積≤27988平方米。
三、土地使用及建設控制
1、土地使用性質:
住宅用地--城鎮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商服用地--零售商業用地(商鋪、商場、超市,不含商業辦公)
2、地塊控制指標:
(1)容積率≤1.9;
(2)建筑密度≤30%;
(3)綠地率≥30%;
(4)建筑控制高度≤36米。
3、建筑退讓:詳見地塊規劃圖則。
4、機動車出入口:詳見地塊規劃圖則。
四、“五線”控制
1、綠線控制:無。
2、紫線控制:無。
3、黃線控制:無
4、藍線控制:無。
5、紅線控制:無。
五、“三大設施”及社區服務設施規劃
1、養老服務用房:配建一處養老服務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
2、社區健身設施:配建一處社區健身設施,建筑面積不少于200平方米。
3、物業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進行配置。
閩大路東側1號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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閩大路東側2號地塊B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征求意見稿
來源:龍巖市自然資源局
一、區位及規劃范圍
二、功能與開發強度控制
1、功能定位:住宅、幼兒園。
2、規模:地塊范圍內規劃用地面積(建設用地面積)58594平方米;
三、土地使用及建設控制
1、土地使用性質:
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教育用地(幼兒園)
住宅用地--城鎮住宅用地(普通商品房)
2、地塊控制指標:
(1)容積率≤2.2;
(2)建筑密度≤23%;
(3)綠地率≥30%;
(4)建筑控制高度≤54米(其中住宅≥18米,幼兒園≤18米),建筑高度應按照《福建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凈空的規定進行計算;
3、建筑退讓:詳見地塊規劃圖則;
4、機動車出入口:詳見地塊規劃圖則。
四、“五線”控制
1、綠線控制:無。
2、紫線控制:無。
3、黃線控制:無。
4、藍線控制:無。
5、紅線控制:無。
五、“三大設施”及社區服務設施規劃
1、社區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600平方米。
2、養老服務用房:建筑面積不少于250平方米。
3、社區健身設施:建筑面積不少于250平方米。
4、幼兒園:12班,建筑面積不少于4200平方米。
5、物業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進行配置。
6、配電設施:變配電房的位置和面積等應征得供電企業同意,且具體建設應符合《福建省新建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與運行維護監督管理辦法》和《國家能源局福建監管辦公室、省住建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新建住宅小區供配電設施建設和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閩監能稽查〔2018〕111號)的要求,建成后無償移交屬地供電企業。
7、停車位應滿足《龍巖市實施<福建省城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細則(2017年版)》第十七條的規定(養老服務用房、社區服務等用房配套停車位按其他辦公標準進行配置,且應結合地面公共停車位設置)。幼兒園配套標準機動車停車位不少于6個(不包含家長接送區停車位)。充電設施按《福建省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技術規程》(DBL13-278-2017)的要求進行設置。非機動車停車位(含摩托車停車位)均為公共停車位,不得出售。
閩大路東側2號地塊B地塊控制性詳細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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