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人】劉先生等人
【代理律師】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 顧冬慶律師、朱艷姝律師、陳婉楓律師
【被申請人】洛陽市某區人民政府(簡稱“某區政府”)
案情簡介
劉先生等人均為洛陽市某區某村村民,在該村擁有合法的房屋及宅基地。后劉先生等人的房屋及宅基地被納入了征收范圍,為了核實征收補償的合法性,劉先生等人以郵寄方式向某區政府申請信息公開,請求公開涉案征地批文中預留安置地情況和土地補償費用發放情況等內容。但是,某區政府未依申請公開上述信息,而是作出要求劉先生等人明確與其相關的具體申請事項的答復。
于是,為了獲取涉案征地批文相關信息、保障自身合法權益,劉先生等人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師事務所的顧冬慶律師、朱艷姝律師和陳婉楓律師為其提供專業幫助。
京平律師承辦案件后,立即指導劉先生等人向洛陽市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復議申請。在復議過程中,京平律師指出,首先,劉先生等人申請公開的是批準征收其房屋及宅基地的征地批文的內容,關乎其切身利益;并且他們在申請中已指出其申請內容為上述批文中的預留安置地情況和土地補償費用發放情況,信息指向明確。
其次,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劉先生等人申請公開的土地補償費用發放、使用情況等信息屬于政府主動公開的范圍。
由此,劉先生等人的信息公開申請并不屬于需要補正或者明確的范圍,某區政府要求劉先生等人明確相關具體申請事項的答復違反了法律規定。
復議結果
最終,復議機關洛陽市人民政府支持了京平律師的觀點,作出如下決定:
撤銷某區政府于2019年5月14日作出的信息公開答復,責令某區政府在法定期限內對劉先生等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重新作出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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