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記得河南欒川的那個因為在初中遭遇體罰,在20年后掌摑老師名叫常仁堯的小伙嗎?6月19日上午,他在服刑1年6個月后獲釋。當天,常仁堯的30多名親友前往三門峽監獄迎接。
2018年7月下旬,32歲的常仁堯駕駛越野車與一同伴外出釣魚,在省道欒川鄉雙堂村附近時,遇見騎電動車經過的自己初二時的班主任張某。看到張某,常仁堯回想起上學時所受體罰,心生惱怒,將手機交給隨行的同伴錄制視頻,攔下老師張某,對其辱罵、指責,扇其耳光,又朝其臉部猛擊一拳,并將其電動車踏翻在地,朝其胸部、腹部擊打兩拳,后被人勸開。
原本事件就此就結束了,然而這段視頻在時隔5個月后2018年12月15日,事發5個月后,視頻被傳到網上,隨后發酵引發輿論的關注。事后根據常仁堯自述,選擇在20年后報復,緣于自己在河南欒川縣實驗中學讀初二時上課打瞌睡,被張名責罰蹲在講臺下面。期間,老師張某對常仁堯的頭部和身上多次腳踹。
視頻發酵后引起有關部門的重視,欒川縣官方數據顯示,截至2018年12月27日,僅某社交平臺一家傳播受眾人數達6.8億多人次。2018年12月16日,張某任教的欒川縣實驗中學向欒川警方提交《舉報控告書》,隨后被打老師張某也向欒川縣警方報案。據欒川縣公安局通報,常仁堯于2018年12月17日向警方說明情況投案。12月20日,常仁堯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刑拘。
2018年12月19日,常仁堯錄制視頻進行辯解稱,打人視頻是自己讓拍攝的,但不認為自己有過錯,如果有,僅僅占據50%的責任。他稱20年前上學時曾遭遇到該老師的暴力,當著全班同學的面,對他的心理上造成了極大的傷害。其妻子也表示,丈夫常仁堯常常夜里做噩夢。
2019年6月12日,該案在欒川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期間,常仁堯的父親認為兒子行為錯誤,但不構成犯罪。隨后常仁堯父親通過媒體向張某及全國老師致歉,希望可以原諒兒子的沖動之舉。常仁堯的妻子也發文稱,就這次事件中視頻的流傳所造成的社會影響,向全國老師誠懇道歉。
被打老師張某事后表示,他當年沒有打過常仁堯,但懲戒還是有的。在被打視頻曝光前,沒有告訴身邊的任何人,他覺得毆打者是自己的學生,很沒臉。但后來視頻發酵后,對自身生活帶來了極大的困擾。張某還表示認他是學生,也會原諒他,但他本人必須在網上公開道歉。
2019年7月10日,欒川縣人民法院對該案一審宣判,以尋釁滋事罪對被告人常仁堯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法院認為,常仁堯為發泄情緒、逞強耍橫,借故生非,在交通要道攔截、辱罵、隨意毆打老師,并同步錄制視頻進行傳播,引發現場多人圍觀和社會輿論廣泛關注,嚴重影響張某及其家人的工作、生活,破壞社會道德準則和公序良俗,情節惡劣,其行為構成尋釁滋事罪。鑒于常仁堯有自首情節,系初犯、偶犯,可以從輕處罰。
一審判決后,常仁堯不服上訴。常仁堯認為自己的行為有錯,但并不構成犯罪。其后常仁堯為自己的行為手寫下《懺悔信》。其中提到,希望父親在教師節效法古人,代其向當事老師及學校老師“負荊請罪”。8月19日上午,洛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該案二審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該裁定為終審裁定。
據悉,在常仁堯20年后掌摑老師事件發生后,教育界曾將此事件定義為“對尊師重教公德”的挑釁,然而在常仁堯服刑后,關于老師體罰和社會尊師重教的討論也沒有停息過,甚至依然有類似事件的發生。
比如2019年10月24日,四川眉山市仁壽城北實驗初級中學,一初三男生在教室內偷襲老師,用磚塊連續擊打老師頭部,致使老師重度昏迷搶救。再有近日江蘇常州金壇河濱小學,一女童跳樓自殺,家長歸咎為老師在孩子作文批語不當導致,等等。近年來類似因為老師體罰遭學生襲擊,老師批評學生自殺的事件常有發生,一時間感覺現在的師生關系越來越像醫院里的醫患矛盾,不能不說是一種悲哀。圖為四川仁壽城,初三男生在教室內偷襲老師。
如今很多的老師都感到,現在的教師越來越難當了。平時教育教學活動中,對學生管理放松,卻有“教不嚴師之惰”,說教師瀆職不負責任。對學生管理嚴格,則說是扼殺了學生的個性,泯滅了學生的天性。有學生晚自習上下棋,老師發批評一下,學生回家自殺了。學生成績下滑,請家長一起談話,當著家長會面,學生把老師殺了……圖為四川仁壽城,初三男生在教室內偷襲老師。
教師要不要管學生?答案也是肯定的。然而一個孩子的教育分為兩個部分,一個是家庭教育,一個是學校和社會教育,家庭與學校可以說是相輔相成的。父母言傳身教,給孩子塑造正確的價值觀,學校教授學生知識的同時加深學生的價值觀教育。然而現實生活中,很多家長過分“包容”孩子,將教育孩子托付給老師。面對當天的教育環境,老師們自己必須小心翼翼才行,又怎么去教書育人?圖為2018年12月29日,安徽阜陽一老師被學生襲擊后住院。
今天,常仁堯出獄了,但他和老師的矛盾解決了嗎?即使不再恨了,現實生活中老師和學生以及家長的矛盾依然存在,這才是應該引起我們深思的。圖為2018年12月29日,安徽阜陽一老師被學生襲擊后住院。(部分圖片:欒川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