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當事人的張健爆料:2014年11月,他查到和自己同名、同姓、同身份證號的人在菏澤市牡丹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上班,才知道在1999年退伍的自己被人冒名頂替,對方身份為菏澤一校長之子。
在這個事件中,11歲的孩子竟然也能頂替別人的安置信息拿工資。這個頂替者被問的時候,還說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叫張健還是邱之豪。
很顯然,這樣的頂替事件,必然不是一兩個人能做到的,多數是一群人欺負一個人,才會被頂替。無論是陳春秀、王娜娜。還是別的類似頂替事件。因為很多手續需要辦理,因為要遮掩很多真相,那不是一兩個人能做到的。
但是,就貢獻而言,頂替者做不到,頂替者是掠奪了優勢資源,在那個資源上獲取財富。他們沒有被頂替者的能力做貢獻。
更何況頂替就是頂替,掠奪就是掠奪,與貢獻無關。而且誰都無法確定是否有貢獻,所以,這也不能作為依據。而且退一萬步講,這同樣也是頂替者掠奪了被頂替者的貢獻。
拿著未來為自己掠奪開脫,是更大的掠奪。是想連未來也掠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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