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的驚天血案:縣長奸殺女教師 遭舉報后帶警察局長槍殺議長
1947年5月,陜西鎮安縣發生了一起震驚全國的驚天血案。時任鎮安縣長孫濬伯率領一眾人馬,包圍了該縣議會議長李維翰的住宅。闖入屋內當場射殺了李維翰一家及其工作人員共六人,一時間輿論嘩然。
那么作為鎮安縣長的孫濬伯因何要對議長李維翰痛下殺手,兩人又有什么深仇大恨呢?這事還得從孫濬伯此前犯下的另一起桃色命案說起。
時任鎮安縣三青團籌備處主任的樊味世為了討好孫濬伯,讓自己的老婆張天貞利用同事關系,將西安的一名小學女教師王慧敏以招聘為三青團股長及中學音樂老師為借口誘騙到了鎮安縣。
王慧敏到達鎮安縣后,孫濬伯見她頗有姿色,便將她軟禁在了縣政府,強迫王慧敏與自己同居,并要她甘當自己的小妾。知道被騙后的王慧敏,整日以淚掩面,誓死不從。
4月22日,孫濬伯使用暴力手段對王慧敏實施了奸污,事后害怕丑行暴露,又將王慧敏殺人滅口。
但天下沒有不透風的墻,孫濬伯的所作所為被縣議會議長李維翰知道后,他向陜西省政府和省議會進行了揭露和舉報,并將消息散布給了新聞媒體,孫濬伯所犯下的罪行見諸報端。
孫濬伯聽到消息后,勃然大怒。當即派自己的弟弟孫晉升前往西安,在各大報紙上花錢刊登啟事,假借鎮安各界的名義為自己“正名”。孫濬伯稱自己與王慧敏已經正式結婚,王慧敏是因為流產失血而死。
孫濬伯一邊派人在省城為自己通關系企圖把命案壓下去的同時,一邊對揭露自己罪惡的李維翰懷恨在心。
編輯5月1日下午19時,孫濬伯率領一眾親信警衛和警察局長十余人,持槍要求縣城內所有商店全部關門歇業,禁止行人上街,對整個縣城實施了封鎖。隨后便將緊挨著縣政府的李維翰住宅包圍。因李維翰的住宅臨近城墻,孫濬伯還專門派人在城墻上設崗監視。
在一切布置妥當后,孫濬伯親自率領眾人開槍闖入李維翰住宅。屋內的李維翰聽到槍聲響起,趕緊從后窗逃跑。但最終還是被孫濬伯等人追至城墻根下槍殺。李宅內勤務兵兩名,李維翰的妻子,秘書一名以及家中一名女性家屬均慘死于孫濬伯等人的槍下。
在殺害完李維翰等六人之后,孫濬伯召開緊急會議稱李維翰“聚眾通共,私藏軍火,圖謀不軌,當場處決”。
事件發生后,鎮安縣副議長王蔭棣與陜西省參議員劉南輝向新聞媒體大力披露孫濬伯的犯罪事實。孫濬伯被以匯報工作為由調往外地進行了逮捕。
孫濬伯被捕后,國民黨中執委決定對其“永遠開除黨籍”,并將他移送西安進行審判。
1947年7月7日,西安地方法院判決孫濬伯“假借職務上之權利,共同殺人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又假借職務權利強奸致死處徒刑12年,褫奪公權十年,又私行拘禁剝奪他人之行動自由,處徒刑一年,應執行死刑,褫奪公權終身。”
孫濬伯對判決不服,又向陜西高等法院提起上訴。1947年9月17日,陜西高等法院作出了維持死刑的二審判決。
孫濬伯繼續向最高法院提出了上訴。但還沒等到終審判決,南京便已經被解放。樹倒猢猻散的國民政府也無暇看管關在監獄里的孫濬伯,他得以逃出監獄東躲西藏。解放后最終在上海再次遭到逮捕,隨后被押回了西安。
1953年8月29日,經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后,孫濬伯最終以殺人罪被執行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