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深圳福田區一個小區窗戶掉落砸中了5歲男孩的頭部,雖然盡力搶救了但是最后還是奪取了孩子的生命,因為是窗戶掉落,所以責任也好追究,抬頭一看就知道是哪家哪戶的問題,其它業主不擔心有連帶的責任。
上次業主家掉窗戶的事情還沒了解,幾天后深圳又發生了一起高空墜物,這次地點發生在深圳南山地鐵站出口的一個小區,這次砸中的是一位過路的小女孩,經過調查發現是一戶女業主在打掃衛生的時候,不小心將家中陽臺上的杠鈴片掉落,所幸因為樓層不高沒有對女孩造成更嚴重的后果。
最近也是不斷傳出又有多起高空墜物砸傷人的事情發生,江蘇南京的一位女學生放學后,被小區高層的墜物砸中重傷,杭州某小區也發生了高層業主扔東西砸中行人的事情發生,出現這種事情后能直接找到業主家中,因為有明顯的痕跡,但是有些卻不好追責。
如果業主都不承認是自己干怎么辦?其實有很多這樣的先例了,那就是一個業主扔東西砸中人,如果找不出這位業主,整棟樓的業主都要背黑鍋賠錢,除非有業主證明不是自己干的,那么可以不用賠償,但是住在高層的業主很難證明不是自己扔的,只要家中有人就有這個嫌疑,排除不了嫌疑,那么對不起你就要賠錢。
根據《侵權責任法》的內容規定:如果業主家中的擱置物、懸掛物發生脫落、墜落造成他人損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說白了就是有一位高層業主“缺德”往樓下亂扔東西,或者不小心掉下東西造成危害的行為,找不到這位“缺德”業主的話,整棟樓的缺德業主都要跟著賠罪。
高層業主亂扔物品危險性很大,看似不起眼的雞蛋,在高層加速度的情況下就會給樓下的業主造成致命傷害,如果是窗戶上碎落的玻璃無疑就是一把把尖刀,另外還有陽臺上的花盆也是經常掉落的物品,還有一些熊孩子往樓下扔石頭或者酒瓶等物品,雖然孩子無法承擔責任,難免作為家長的業主就要承擔監護人的責任了。
有時候砸中樓下的車算輕的,一塊玻璃也不過幾百塊錢,貴點的也不過一兩千的價格,如果車主找不到是高層哪一戶砸的,很多時候都是自認倒霉,因為追究權利的同時會給自身增加更多的時間和金錢的成本。
每年因為高層業主造成的墜物而砸中的人不在少數,在此也奉勸哪些“缺德”的業主,不要以為自己隨便扔東西就沒事,有律師就表示:業主高空墜物如果嚴重的話是可以醉酒刑事責任的,甚至還有可能判死刑。
針對這種情況頻繁,為了對一些不良業主造成震懾,杭州一小區物業的做法非常值得推薦,物業將每棟樓下邊都安裝了一個監控,直接照著整棟樓業主家的窗戶,如果再有哪位“缺德鬼”想辦壞事,估計也要掂量一下后果了,之所以這樣做估計也是被一些業主逼出來的辦法了吧!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