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歲來女士被55歲丈夫殺害后,他們的11歲女兒如今成為輿論關注的焦點。母親身亡,父親入監,這個小女孩將來由誰來接管?成了一個大難題。
目前這個小女孩已被來女士的親戚家屬暫時收留。
死者來惠利與丈夫許國利均屬再婚,兩人在前一段婚姻中各自育有子女。
來惠利的前夫是余先生,兩人于1990年結婚,次年生下大女兒。來惠利與前夫離婚后,這個大女兒由前夫撫養長大。
大女兒如今已參加工作,去年還結了婚。
來惠利大女兒
而許國利這一邊與前妻育有一子,如今兒子已經29歲,離婚之后,這個兒子由前妻撫養。
來惠利與許國利結婚后,在42歲的時候生下小女兒,為什么這么大年齡還要拼一個孩子?想來也是要為穩固這段婚姻做的努力,哪想到最終會落得這樣一個悲慘結局。
那么,這個小女兒監護權到底應該歸誰?目前有兩個明確選擇,要不就是同母異父的姐姐,要不就是同父異母的哥哥。
7月26日,遇害女子來惠利的前夫余先生發聲,他稱自己正在慎重考慮前妻和其丈夫許某某再婚所生小女兒的監護事宜。余先生稱,小女兒正常來說應由有血緣關系的親屬撫養照顧。但是他的態度很謹慎,他稱“我很擔心別人忽悠我女兒,去承擔撫養這個孩子的責任,家里人還要一起商量做決定。”
分析一下余先生話里的意思,他似乎并不贊同大女兒去監護這個孩子,因為他很清楚女兒接下這個擔子,后面會有很大的精神壓力以及經濟壓力。
作為父親的他,擔心大女兒被人勸著接了這個監護權,所以他說不是他大女兒一個人說接手就可以的,一定要一家子人商量過同意了才可以的,他的擔心也屬人之常情!
有網友認為,雙方的父母都沒有了,監護權顯然是姐姐這一邊最靠譜,殺人犯那邊的親屬肯定不合適。如果是姐姐監護,那來女士的兩套房子的財產也理應給姐姐,走正規法律程序,兩套杭州房產(一個55平,一個110平)加上存款,由她把妹妹撫養到大學畢業。
如今來女士被殺害,她名下的這兩套房產勢必會產生一番紛爭。希望這個小女孩由有愛心的直系親戚來收養,不要因她有財產及房產收養而收養,要給這個可憐的小女孩足夠的關懷和愛,讓她徹底從陰影中走出來,能夠健康快樂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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