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程女士爆料稱,其查詢個人征信時,意外發現她在浦發銀行成都分行于2011年及2012年有兩筆600萬元的貸款,合計1200萬元。
程女士的兒子楊先生告訴@時間視頻 ,對兩筆貸款毫不知情,貸款合同的復印件顯示,兩筆貸款合同中涉及到他母親的簽字及手印均為冒名簽署,他們多次到銀行申訴,均被搪塞、阻撓。對此,浦發銀行成都分行一位工作人員表示,分行會統一處理并書面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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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名被貸款2239萬,男子為此維權4年
無獨有偶,江西男子項招輝莫名“負債”2239萬元。
事情的開端從一通電話說起,2016年6月,項招輝接到南昌市公安局電話,稱有一筆貸款需要協助調查,他從不記得自己有過貸款,遂以為是詐騙電話,沒有理會。
同年12月,項招輝因創業開網店,急需資金周轉,去銀行貸款查看征信記錄時,發現在華夏銀行南昌分行有一筆貸款審批紀錄,顯示曾在銀行貸款3920萬元,其中2239萬元沒有還已逾期。
無奈之下,項招輝向法院提出申請,要求對合同中的簽名和手印指紋進行司法鑒定。2018年8月22日,受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委托,江西求實司法鑒定中心進行了筆跡鑒定與指紋鑒定。
2018年9月,項招輝拿到了司法鑒定書,結果顯示指紋和筆跡都不是他本人的。后來項招輝拿著鑒定書,將情況反映至江西銀監局。
隨后,銀監局出示《意見書》稱,根據檔案資料與相關的司法鑒定結果,表明華夏銀行南昌分行員工在見證合同簽署環節存在不實行為,該行在該筆授信業務辦理過程中未嚴格審查《個人最高額保證合同》資料的真實性,未能及時發現員工的違規行為,存在貸前調查不實、貸中審查不嚴、員工行為管理不到位等違規問題。
經司法鑒定,合同中的指紋、簽字均非項先生本人。對項先生“被擔保”一事,江西銀監局答復稱,銀行存在系列違規問題。
來源:@時間視頻 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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