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6/19
“二次酒駕”相信很多人都聽說過,是同一違法行為人在第一次酒駕被查處后再次酒駕被處罰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可您聽說過同一個人先后多次因酒后駕駛被公安交警查處的情況嗎?
近日,保定公安交警就查處了兩位資深醉貓,其中一人三次酒駕被查,其中一人五次酒駕被查!
當天15時35分許,保定公安交警涿州大隊民警在107國道南二環路口設卡查酒,這時從此路過的駕駛人何某某被警方發現有酒駕嫌疑,就在民警核實其身份時發現,駕駛人何某某已經是第三次因酒駕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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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查,2016年8月20日,駕駛人何某某因無證駕駛、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交警查獲。何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被涿州市人民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緩期五個月。然而,獲刑后的何某某仍不知悔改,2018年05月19日,又因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醉酒后駕駛機動車,被公安交警查扣。此次被查屬于第三次涉酒被查!而且何某某尚處在取保候審期間!▼
隨即公安交警對何某某進行了抽血檢測。經法醫鑒定,駕駛人何某某被查獲時,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42.3mg/100ml,屬于醉酒后駕駛機動車。何某某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
|文章轉自:保定市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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