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種人,喝酒前他是桂林的,喝酒后整個桂林是他的。這不,又有人喝酒出事了。
趁著酒勁,男子經某耍起了酒瘋,竟然攔下路人大罵,并強迫他人幫買東西,遭到拒絕就用刀將人捅傷。2月27日,經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桂林市秀峰區人民檢察院批準逮捕。
喝酒又出事,
醉漢當街耍酒瘋捅傷路人
事發時間是2019年1月1日22時許。當晚,犯罪嫌疑人經某和朋友聚餐喝醉酒后,又與朋友到桂林市中心某酒吧玩,期間因為醉酒得太厲害,經某便坐在酒吧門口的石階上。
這時,被害人小郭剛好經過酒吧門口,經某就提出要小郭到附近商店幫他買檳榔。小郭看到經某醉酒,就想著趕緊離開,卻被經某拉住。之后,經某開始大聲辱罵小郭,小郭也明確拒絕經某的無理要求。
而這時,經某不再只是口頭辱罵,而是和小郭扭打起來。在扭打過程中,經某用隨身攜帶的水果刀朝被害人小郭捅了兩三刀,最終被害人小郭被捅成“輕傷二級”。
今年2月,犯罪嫌疑人經某被公安機關抓獲。經過對搜集的證言、證據的反復審核,桂林市秀峰區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嫌疑人經某無故辱罵他人,持刀捅傷他人身體,造成輕傷二級。
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三條之規定,已涉嫌尋釁滋事罪。2月27日,秀峰區檢察院依法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經某。
酒品見人品,沖動是魔鬼!這下好了,把自己“作”進了派出所!
來源:桂林事兒、秀峰區檢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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