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再通報“小伙被村支書拘禁7年”:未發現犯罪證據 不予立案
泊頭市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書 上游新聞 圖
北京頭條客戶端4月19日消息,近段時間,“河北泊頭市一村支書被指拘禁小伙強制勞動7年”的消息持續在網絡熱傳。4月15日下午,河北省滄州泊頭市公安局就此事發布通報,4月12日,經縝密調查,泊頭市公安局對河南省安陽市田俊杰關于泊頭市西辛店鄉軍王莊村王迎軍涉嫌故意傷害的指控,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
4月19日,小伙家屬田宏偉(化名)告訴北青報記者,田俊杰于19日通過郵寄的方式向泊頭市公安局提交了“不予立案復議申請書”。申請書內容顯示,請求泊頭市公安局對其作出的《泊公(刑)不立字【2019】0016號不予立案通知書》予以撤銷;并及時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強迫勞動罪與故意傷害罪對王迎軍刑事立案偵查。
此前,北京青年報記者曾對此事報道,小伙田俊杰稱,2010年左右被帶去王迎軍家強迫勞動,直到2018年9月被解救。期間,田俊杰說,他曾多次嘗試逃跑,都被王迎軍追回毆打。王迎軍則向北青報記者否認了田俊杰的上述說法,“我沒有打過他,也從未限制他自由?!碑斒码p方就此事說法不一。隨后,滄州市公安局派出調查組進駐泊頭市開展調查工作。4月15日下午,河北省滄州泊頭市公安局就此事發布通報,泊頭市公安局對河南省安陽市田俊杰關于泊頭市西辛店鄉軍王莊村王迎軍涉嫌故意傷害的指控,依法作出不予立案決定。
(原題為《“河北村支書被指拘禁小伙案” 小伙家屬提交復議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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