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鏈家董事長左暉被列入了限制消費名單,是什么原因導致左暉被限制呢?今日,鏈家回應了“左暉被列入限制消費名單”的原因:此事與一起北京東城區的房產交易有關,鏈家也在本案中被列為被執行人,此案和左暉沒有實質關系,目前,正向法院積極溝通。
根據限制消費令,將限制鏈家單位及左暉不得實施以下高消費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一)乘坐交通工具時,選擇飛機、列車軟臥、輪船二等以上艙位;(二)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三)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四)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五)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八)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九)乘坐G字頭動車組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據天眼查數據顯示,鏈家主體公司“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曾7次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163次被列為被執行人,此外受到過105次行政處罰,旗下分公司也多次被行政處罰,原因包括“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宣傳”、“同一房屋簽訂不同交易價款”、“未書面告知房屋買受方房屋建筑面積”等。
上海秦兵律師事務所主任徐斌向記者表示,左暉被限制消費主要是受到了“郭紅與北京鏈家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等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的影響。
據了解,除此次被限制消費以外,左暉此前還曾因三起類似案件被呼和浩特新城區人民法院、和林格爾縣人民法院、羅山縣人民法院限制消費。
以下為鏈家官方公告:
今日,我們看到媒體端關于“左暉先生被列入限制消費名單”的相關報道,經內部核查,此事情與一起北京東城區的房產交易有關。
買賣雙方因合同糾紛暫停交易,在買方(原告)起訴后,法院判定買賣雙方繼續執行,賣方(被告)在判決生效后七日內未執行法院決議,因此原告向北京市東城區法院申請了強制執行。
鏈家是此單交易的居間服務方,一直在積極配合買賣雙方的交易推進,因判決判項列明鏈家需要協助辦理過戶,因此鏈家也在本案中被列為被執行人。此案和左暉先生沒有實質關系,我們正向法院積極溝通,特此說明。
鏈家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