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事關全省經濟社會穩定發展大局。當前,誤食有毒野生菌、食用毒性中藥材、誤飲醇基燃料、飲用自制泡酒以及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中毒事件時有發生,嚴重威脅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需高度關注,全民參與,共同治理。
一、食用野生菌的正確方法和中毒后的救治方法
進入盛夏,吃菌子的季節又來了!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些食用野生菌的小知識吧!
一是不要隨意采摘、出售、購買、食用自己不熟悉的野生菌;
二是加工時一定要炒熟煮透,不涼拌食用野生菌,不將多種野生菌一起烹調,食用野生菌時不宜飲酒。
三是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單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區供餐單位、養老機構食堂、醫院食堂、婚喪嫁娶和會議集體用餐等群體性聚餐,嚴禁加工野生菌,防止引發群體性食物中毒事件。
四是餐飲經營單位要嚴格把好食用野生菌采購關,建立和掌握野生菌中毒應急預案及處置流程,嚴格執行先用沸水煮漂等安全烹調加工方法,并留樣備查,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
食用野生菌后,如出現頭昏、惡心、腹痛、煩躁不安、幻覺、幻聽等疑似食物中毒癥狀,應立即采用催吐、催瀉方法使毒素盡快排除體外,同時撥打120,及時就診,并保存剩余食物及嘔吐物,供醫療救治參考。
二、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防控方法
民間說,煮食草烏、附子,可以增加身體抵抗力,還可預防感冒,雖然有毒,但只要煮得好,食用后也不會中毒。
現告訴大家,草烏、附子是劇毒中藥材,其所含的烏頭類生物堿,毒性是砒霜的百倍,口服0.2毫克即可中毒,3-5毫克即可致死。
目前,民間的各種煮食方法,沒有科學依據,均潛藏中毒風險。用生命安全代價換取預防感冒,不值得。請不要煮食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
餐飲企業加工或私下加工、邀約食用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均屬違法行為,一經發現,依法嚴厲查處,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倘若誤食,如出現口舌麻木、頭暈眼花、惡心嘔吐、腹痛腹瀉、心悸胸悶等中毒癥狀,應立即采取簡易催吐方法,同時撥打120,及時就診。
三、誤飲醇基燃料、飲用自制泡酒的防控措施
醇基燃料是以醇類物質為主體配置的燃料。醇基燃料中的工業甲醇毒性較強。誤飲后,其毒性,對人體的神經系統和血液系統損壞大。嚴重急性中毒后,會出現劇烈的頭痛、惡心、嘔吐、視力急劇下降、甚至雙目失明、意識朦朧、譫妄、抽搐和昏迷,最終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使用醇基燃料的各類餐飲服務單位,要加強使用環節管理,嚴禁隨意存放,并進行明顯標識,指定專人管理,專間存放,嚴禁同白酒混合存放,嚴防誤將醇基燃料當散裝白酒飲用。
消費者要慎買散裝白酒,索取票據,科學制飲泡酒,飲酒后若出現身體不適,須及時就診。若發現白酒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舉報。
四、農村自辦宴席集體聚餐中毒防控工作的措施辦法
為有效防范農村集體聚餐食物中毒事件發生,云南省政府食品安全辦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注意事項。
一是加工場所,要遠離有毒有害污染源,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蚊蠅及其孳生條件。
二是餐廚具要做好消毒工作,隨用隨洗、定位存放、生熟區分。用水水質須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
三是采購食品原輔料要索證索票、認真查驗、分類存放,需冷藏條件下保存的應及時冷藏。禁止采購無檢驗合格證明的肉類、“三無”食品和散裝食用油等。嚴禁加工制作野生菌、四季豆等食材和草烏、附子等毒性中藥材。
四是加工食品原料必須分池洗凈、炒熟煮透、分類盛放、留樣備檢。剩余尚需使用的食物應按要求冷凍或冷藏。
五是廚師應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培訓合格證》和健康證明。患有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廚師和雇(幫)工人員個人衛生需達到規定要求。
六是嚴格申請報備程序,簽訂安全承諾書,按規模大小實行分級指導,建立健全應急處置預案。如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件,應及時采取應急救治措施,保護現場,進行調查處理。凡不按規定辦理申報備案、不落實留樣制度、不履行監督指導職責,導致食物中毒的,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健康是人民幸福之本,是社會發展之基,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最基本的要求就是食品安全,讓我們在享受天賜美味的同時,又能夠有效規避潛藏的危害。科學選制飲食,享受健康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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