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年前在河南永城有一女孩遇害了,這18年來女孩家人為其奔波,將嫌疑人抓捕,但是沒想到的是,女孩遇害重要證據遺失了,很多網友懷疑是故意的,為什么會在關鍵時刻遺失重要證據,這樣的低級錯誤是真的不應的,所以背后到底隱藏哪些重要信息。
女孩遇害證據遺失
女孩遇害證據遺失事件引來眾人的關注,而這件事現在鬧得沸沸揚揚,由于媒體曝光后,時任刑警中隊長被控制了,也開始徹查女孩遇害背后的真相。而且嫌疑人和丟失證據的責任人到底是什么關系?
針對媒體披露的18年前河南永城一16歲女孩遇害后,警方遺失證據一事,永城市官方發(fā)布回應稱,已展開徹查,無論涉及到誰,都將嚴肅追責,依法嚴懲。目前,當地警方一名時任中隊長已被采取留置措施。
女孩遇害證據遺失
據媒體報道稱,18年前的2001年,河南永城市16歲女孩王某丹在村中遇害。永城市公安局在偵辦此案過程中,將部分關鍵證據遺失,造成案件達不到移送起訴條件。后來,永城市公安局作為甲方一次性補償乙方王某(遇害女孩父親)58萬元,并表示不停止對王某丹被害案件的調查取證工作,若以后發(fā)現或收集到充分證據,應繼續(xù)案件辦理。同時要求乙方承諾不再就此事上訪、申訴。
女孩遇害證據遺失
上述事件近日經媒體報道后,引發(fā)輿論關注。對此,永城市政府新聞辦發(fā)布情況通報稱,永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于7月26日上午成立專案調查組,由市紀委監(jiān)委、市公安局依法依規(guī)徹查此事,無論涉及到誰,都將嚴肅追責,依法嚴懲,堅決維護法律尊嚴、堅決維護公平正義。
通報還稱,7月26日,永城市監(jiān)察委員會立案調查,7月31日對物證丟失的責任人、時任永城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技術中隊中隊長朱某某采取留置措施;永城市公安局組織專案組對“2001·12·03”命案全力偵破,案件調查偵辦結果及時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