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是否還記得2016年的時候,三星手機note7發生爆炸案事件,這款機型接二連三發生爆炸,讓三星公司掀起巨大波浪,而消費者將三星公司告上法院。現在三星爆炸案終審結果出爐,三星沒有存在欺詐行為,而原告則無法接受這結果繼續上訴。
三星爆炸案終審
2016年9月25日,原告將剛買回來的三星手機在充電,結果突然間冒煙燃燒了,還一臺蘋果電腦也給燒壞了。后來原告將三星公司給告了,認為三星明知道電池有問題,為什么還繼續請消費者購買,這不是存在欺詐行為嗎?
三星爆炸案終審
2018年11月23日,廣州越秀法院一審判決僅支持原告原價賠償燒壞的筆記本電腦一項,法院認定被告三星中國公司不存在欺詐的故意,對原告該項訴請不予支持。4月1日,起訴三星公司存在欺詐一案已二審宣判,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原告回先生上訴,維持一審判決。對于二審結果,原告將會考慮繼續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