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興一名 9 歲的小男孩
沒寫完作業就偷跑出去玩
期間還不小心把手機給弄丟了
令人沒想到的是
就因為這些小問題
這名男孩竟然被親生母親
用木棍毆打、縫衣針戳刺了數個小時
第二天早上母親發現男孩躺在地上
已經死亡
5 月 31 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征集并發布了一批校園欺凌、虐待、監護不力等引發的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典型案例,其中就有上述這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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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調皮被打死,母親被判 10 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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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1 月 5 日下午,泰興男孩小明一個人帶著手機出去玩,沒想到玩了一會兒,手機不見了。小明沿著路四處尋找,結果沒能找到手機。
事發時監控圖
當日 18 點,小明的媽媽陳某回家了,帶著小明又出去找了一次,還是沒能找到。陳某覺得小明在撒謊,當場就給了他一巴掌。
事發時監控圖
母子倆回到家中,陳某開始檢查小明的作業,發現英語作業沒有完成。她拿起一根木棍猛打小明手心,命令他今晚必須把作業寫完,可小明待在原地沒有行動。陳某繼續用木棍打小明,越打越氣,覺得這孩子經常說謊,不聽管教,一定要好好教育他一次。
陳某不光用木棍打孩子,還從房間里拿了根縫衣針,對著小明的腿腳刺戳數十下。就這樣,年僅 9 歲的小明,身上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到處是淤傷。
第二天一早,陳某發現小明躺在臥室地上,身體異常,趕緊撥打 120。急救人員到場發現,小明已經死亡。經法醫鑒定,小明符合被他人用鈍器反復打擊,致全身廣泛性的軟組織損傷引起創傷性、失血性休克合并肺脂肪栓塞死亡。
記者了解到,陳某到案后如實供訴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她的丈夫出具了諒解書。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陳某教育兒子過程中,采取毆打、用針戳等方式,故意傷害其身體,導致兒子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以懲處。但念在陳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犯罪后積極搶救被害人,也獲得了被害人父親的諒解,可以從輕處罰。
最終,陳某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 10 年,剝奪政治權利 3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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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重男輕女,踢死 7 歲女兒被判 14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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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案件外,江蘇高院還發布了另一起親生父母傷害子女的案件。年僅 7 歲的小女孩梅梅,因父母常年在外打工,從小跟著爺爺奶奶長大,直到 2016 年,她才回到父母身邊生活。梅梅本以為,自己終于可以感受到爸爸媽媽的疼愛,可沒想到事與愿違,她此后的生活比當留守兒童時更加痛苦。
記者了解到,梅梅的父母接回她時,已生下二胎,是個男孩。梅梅的母親王某重男輕女,對兩個孩子的態度截然不同。她逼迫梅梅洗衣、刷碗、倒馬桶,還經常因瑣事打罵梅梅。
2017 年 7 月 13 日上午,王某再次因瑣事抽打梅梅的嘴巴,還用腳踢她的腹部,梅梅因此受了重傷,第二天被送去醫院,可沒能搶救回來。經法醫鑒定,梅梅符合因腹部外傷引起橫結腸穿孔,進而導致彌漫性腹膜炎,最終因致呼吸、循環功能衰竭死亡。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王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予以懲處。但念在王某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從輕處罰。被害人的近親屬對她也表示了諒解,可酌情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依法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王某有期徒刑 14 年,剝奪政治權利 2 年。
【法官評析】
法院認為,上述案例均是家庭成員間的暴力行為直接導致兒童死亡,教訓是慘痛的,但后悔已晚矣。
第一個案例是家長在教育子女過程中采用不當方法管教兒童的案件。為人父母望子成龍、望女成鳳的心情可以理解,但簡單粗暴的拳腳相加、棍棒教育并不能達到教育目的。陳某連續多次暴力毆打孩子,最終導致孩子死亡,案件審理時身為母親的她極其后悔,但孩子已不能回來,她自己也為此付出了慘重的代價。
第二個案例是典型的重男輕女思想導致女童被親生母親虐打致死的惡性事件。雖然現代社會一直倡導男女平等,但仍有少部分家長有嚴重的重男輕女的封建思想,導致女童從小就缺少家庭關愛,受到嚴重的身心傷害,重男輕女的思想毒瘤不鏟除,還會有更多的女童受到傷害。所以公布此典型案例,是希望為人父母都能給予孩子們平等、包容的關愛,讓每一個孩子能夠健康快樂地成長。
孩子在教育方法上,應根據孩子自身的身心發育特點因材施教,掌握正確的溝通對話技巧和科學的培養方式,而不能以責罵、體罰等粗暴的教育方法去追求高分排名,避免上述慘痛案例的再次發生。( 文中兩名孩子均為化名 )
來源:現代快報+/ZAKER南京
編輯:寧兆新
虎毒不食子
點說說你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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