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謠
污蔑
誹謗
07月09日11時許,陳某在交警城區二中隊處理違章未果后,為泄私憤在其微信朋友圈捏造事實發圖文,誹謗城區二中隊中隊長。
據了解,當天上午,陳某來到中隊長辦公室咨詢:自己的駕駛證已經記了6分,現在公司有一輛車需要記6分,能不能記在自己的駕駛證上。中隊長告知其去窗口咨詢辦理。
陳某來到窗口,工作人員向其解釋,由于并非是車主也不是該車的駕駛人,所以不能處理此次交通違法行為。陳某心懷不滿就惡意捏造事實發至朋友圈。
經查,陳某25歲,城東街道人。目前,陳某因誹謗被溫嶺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陳某內心獨白:悔不當初啊!!
當前網絡已經成為人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許多網民喜歡在網絡論壇發帖子,但有少數網民在發帖時,為圖一時之快或達到其它目的,故意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有的公然侮辱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和單位,也有的在網上散布了一些不負責任的不良言論,損害國家機關信譽,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警方也提醒廣大市民,網絡世界也是法治社會,法律是網絡行為的底線,希望廣大網友共同遵守網絡秩序,在網上論壇中抒發自己情感和想法時,必須為自己公開發表的言論內容的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真正做到文明上網、文明發帖、文明言論,積極營造“和諧”的網絡輿論氛圍。
網絡不是法外之地,
任意誹謗造謠,
都將承擔法律責任。
來源:溫嶺交警 小編:路路通 責編:曉文
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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