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來,針對嚴重侵害市民群眾人身財產安全的“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上海公安機關始終堅持“打早打小、露頭就打”的原則,出重拳、下重手,共搗毀“套路貸”犯罪團伙68個,挽回市民群眾損失1.6億余元。特別是6月份以來,全市公安機關啟動了為期一年的嚴厲打擊“套路貸”犯罪專項行動,針對“套路貸”作案手法“變異”情況,深度經營打擊,堅持“打財斷血”,始終保持對“套路貸”違法犯罪活動的嚴打高壓態勢。
什么是套路貸
我們俗稱的“套路貸”指的是,以民間借貸為幌子,以無抵押快速放貸為誘餌,通過“虛增債務”、“制造銀行流水痕跡”、“脅迫逼債”、“虛假訴訟”等各種方式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一種新型犯罪活動。由于此類犯罪活動具有“收益高、偽裝強、復制快”的特點,曾一度比較猖獗。
真實案例
2018年7月19日,滿臉愁容的徐女士在家人的陪同下來到普陀公安分局白麗路派出所報案。
原來,在2016年5月,徐女士為了償還銀行3.5萬元貸款,通過業務員孫某向一家小額貸款公司借款,實際到手8萬元,卻寫下了20萬元的借條,其中的12萬元被小額貸款公司以服務費、保證金和利息等名義收回去了。就是從這第一筆借款開始,徐女士一步步落入了“套路貸”的圈套。
無力償還,無奈繼續被“套路”
2個月后,徐女士由于無力償還簽下的“20萬借款”,在孫某的介紹下,她認識了另一家小額貸款公司的業務員吳某幫助其“平賬”。這一次,吳某用同樣的“套路”,讓徐女士寫下了一張60萬元的借條,而實際只給了徐女士18萬元用于平孫某的賬,并且還拿走了徐女士的身份證、戶口本和房產證。
1個多月后,又到了徐女士約定還款的日子,無力還款的她只得再次找到另一家小額貸款公司的劉某與朱某。在朱、吳二人談妥以40萬元平欠吳某公司的賬之后,徐女士向朱某與劉某借款40萬元,并寫下一張120萬元的欠條,同時將房產證抵押給了朱某。
為還“債務”,最終變賣房產
2016年10月,為了償還“債務”,徐女士不得不將自己的住房掛牌出售。這套房最終以250萬元成交,但在交易過程中,劉某又以避稅為由“忽悠”走了徐女士100萬元的售房款。剩下的錢,償還了“欠”朱某和劉某的120萬元后,徐女士實際只拿到30萬元。
走投無路,終向警方報案
最終,拖了近兩年債務的徐女士終于在家人的陪同下向警方報案。接報后,普陀警方立刻開展調查,在理清案情的來龍去脈后,果斷出擊,成功將2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朱某和吳某抓獲。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朱某、吳某如實供述了各自的犯罪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朱某、吳某因涉嫌詐騙罪已被普陀警方刑事拘留,其余犯罪嫌疑人也被警方上網追逃,案件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專家分析
市公安局刑偵總隊三支隊探長、公安部特邀套路貸案件授課專家孫利堅
經對已偵破案件分析,“套路貸”案件中的被害人以本市低收入、無業人員居多,主要是20至50歲之間的中青年,多數被害人名下有房產,且自控能力差、消費不理性,缺乏法律和金融常識,容易被騙入“套”。另外,此類被害人大多銀行貸款信用低,難以從正規渠道獲得貸款,轉而通過街邊廣告和互聯網媒介上發布的無抵押放貸信息,或經他人介紹被誘騙借款,被害人身份證、房產證甚至簽訂的借條、借款合同等被犯罪團伙扣留,個人信息、房產地址等也被犯罪團伙所掌握。
此外,警方還發現有一批所謂的“中介人員”誘騙甚至脅迫被害人向非正規貸款公司借款,從中謀取高額利益。對此類人員公安機關將加大打擊力度,從嚴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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