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商標法》規定,申請商標注冊不得以不正當手段搶先注冊他人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下面,小編和大家分享一下兒商標被搶注后,應該怎么辦?
1、還沒搶注成功
因為《商標法》規定,對初步審定的商標,自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任何人均可以提出異議。公告期滿無異議的,予以核準注冊,發給商標注冊證,并予公告。因此,對于經過初審進入公告期的,可以通過向商標局提出異議的方式,使對方不能注冊成功。
2、已經被搶注成功
自商標注冊之日起五年內,商標所有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撤銷該注冊商標。
所以,遇到被搶注的問題,可以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需要證明的是對方申請注冊的商標你在先使用。
1、擁有該商標設計的在先著作權,公民對自己的作品享有受法律保護的著作權;
2、該商標已經用于企業名稱、字號。指已經登記、使用并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企業名稱受法律保護;可以拿出工商登記資料,在時間上證明;就知名度來說,企業的宣傳資料、使用時間、經營業績和規模都可以作為證據。
3、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包裝、裝潢權。
說了這么多,都是商標被搶注之后的挽救措施,如果您不想遇到這么多揪心事兒,還是提早注冊商標,在品牌發展之初,就做好商標保護規劃,“市場未動,商標先行”,未雨綢繆,給自己的品牌加一道商標保護鎖,獲得商標的專用權,以后就不會那么被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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