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州的姚先生找到阿奇,說自己的妻子在健身房買了一對一的私教課,他覺得妻子買得太草率了,想要退錢,怎料掏錢容易退錢難。
姚先生的妻子一直在織里的“頑族健身”鍛煉運動。7月30日那天,她在這家健身房繼續買了一對一的私教課,花了6600元。
課程是總共有20節課,其中280元一節的私教課共有10節,其余的是380元一節的康復課。
正是這個所謂的康復課,讓姚先生覺得太忽悠,不靠譜!
教練指出,姚先生的妻子身體有問題,“肩頸背的骨骼都變形了”。
姚先生:
她之前也辦過,辦了2000多元,8節課,教練說她到期了,考慮一下可以續了,然后安排另外一個教練。那個教練說她頸椎不好,不協調,康復課有助于緩解或者解決腰間盤突出、骨骼不對稱之類的問題。
因為心理上的不信任,姚先生來到健身房要求退課。可是健身房認為,姚先生存在違約情況,需要付30%的違約金,只能退還4000多元。
姚先生覺得不合理,妻子一節課都還沒上,就白白損失2000多元,太吃虧了!
姚先生:
當時合同沒有寫,也沒有告知以后退課,要扣30%的違約金,合同里根本沒有寫。另外,說送我一張健身卡,我不要健身卡,我想讓他們退我錢。
在姚先生妻子簽訂的這份合同當中,阿奇記者的確沒有看到有關于30%違約金的條款,但是有一條規定“私教課程一般不得轉讓、終止”。
隨后,阿奇記者又聯系到了與姚先生妻子簽訂合同朱教練。
朱教練表示,當時買課時確實沒有提及違約金的事,但行業規定就是這樣,私教課一買就不能退了。再加上姚先生妻子交的錢已經當提成分給教練,想要全退就更不可能了。
事情發展到這,阿奇也有兩個疑問:
第一,私教課程還未正式開展,就不能退全款嗎?第二,30%違約金未提前約定,是否合理?
針對這兩個問題,阿奇也咨詢了姚李吉律師,他告訴我們,如果私教課程還未正式開展過,涉及到一個“任意解除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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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意解除權即不符條件的合同解除,它不以當事人違約為前提,而是完全按照一方當事人自己的意愿而單獨解除合同。
也就是說,健身行為還未發生,姚先生妻子有權利解除合同。另外關于違約金,如果沒有涉及到實際的損失,那么違約金不成立,更不用說合同中沒有對違約金的具體規定。
最后,“頑族健身”健身房的店長表示,等他出差回來后處理此事。
截止記者發稿前,姚先生打來電話,說健身房已經把6600元的課程費都退還給他了,他對這個結果比較滿意。
現在社會上各式各樣的產品都有,基本上都是用合同來約束各自行為的。那么,消費者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一定要了解這些條款的內容,商家也應盡到告知的義務。同時,消費者在掏錢的同時,應該理智,避免日后后悔,畢竟成年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你認為健身房該收取違約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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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私教課有30%違約金 合理嗎?
(轉載須經阿奇授權)
記者:陳美娜 黃晨
編輯:大華
審核:蘇曉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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