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警方通報李心草為意外落水溺亡,并不是被殺人殺死的,但是李心草媽媽質疑警方,昨天剛做尸檢,今天警方沒有通知李心草的媽媽就獨自宣布通告結果,事情真相到底是什么?李心草媽媽發文質疑警方是在作秀,李心草媽媽的這些質疑點還有待解釋。
李心草媽媽質疑警方
多日來備受關注的李心草溺亡事件,警方今天通報了初步調查結果為“李某草為意外落水事件,尚不構成刑事案件。”李心草是在昆明理工大學讀大二,在其溺亡后,李心草的母親(微博賬號@李心草媽媽)在10月12日發文,稱其在的女兒李心草落水死亡真相不明。當時李心草母親質疑警方當時關于李心草“相約跳江”、“醉酒自殺”的說法,以及警方在此案上的懈怠(比如搜救不力)、玩忽職守(比如沒有注意到監控視頻中李心草疑遭猥褻和暴力)。
李心草媽媽質疑警方
在今日警方通報李心草案初步調查結果后(警方是通過媒體通報,目前還沒有在官微上進行通報),李心草的母親質疑,尸檢結果還沒有出來,警方是憑什么下結論,以及警方既然有了結論,為什么不第一時間通知死者家屬,而是向媒體發布?目前此案的最終結果還需要等待后續的調查通報,但網絡上已經形成信與不信之間的對立輿論。這里簡單說幾點。
李心草媽媽質疑警方
1.由于警方公信力的缺失,應在網絡上公布酒吧內外完整的監控視頻,來佐證調查結果。雖然警方已經對記者公開了監控視頻,但目前網絡上還沒有出現新的監控視頻,這就容易讓網友質疑。
2.警方應出面解釋李心草母親所說的“相約跳江”、“醉酒自殺”這些說法到底是怎么回事,是警方說的還是李心草母親無中生有或者是誤會?
3.對于李心草母親質疑警方沒有先將案件調查結果告知家屬。按常理來說,案件調查結果于情于理都應該先和受害者家屬說。雖然李心草案件已經成為公眾事件,但公眾事件只是指警方需要將案件調查信息公開,而沒有成為公眾事件則不需要。
4.關于法律責任,若李心草確實是意外落水,其他三人即使無刑事責任,也有民事責任。同桌飲酒者有義務照顧醉酒者,保障其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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