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6日,臨泉縣民政局召開“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解讀”新聞發布會。縣民政局負責人回答記者提問。
創新機制堵漏洞,在精準救助上發力
規范低保認定程序
一是創新建立低保長效工作機制,規范低保認定程序。在已實施的低保民主評議、公示公開、干部近親屬備案、走訪制度等文件為政策基礎,建章立制、梳理總結,制定出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我縣城鄉低保工作長效機制的通知》、《臨泉縣最低生活保障公開公示實施辦法》)、《關于印發<臨泉縣共同生活家庭成員認定辦法>等三個最低生活保障配套文件》,為城鄉低保工作長期規范管理,理清了工作方向。做到“六個堅持”,即:堅持城鄉低保動態管理工作機制;堅持城鄉低保民主評議工作機制;堅持鎮村干部近親屬享受低保備案工作機制;堅持城鄉低保走訪調查工作機制;堅持城鄉低保公示公開工作機制;堅持城鄉低保監督檢查工作機制。
提升救助的精準度
二是壓實崗位責任,強化責任追究。針對低保辦理各環節易出現的問題,出臺了進一步完善社會救助工作責任和責任追究實施方案,進一步明確了鄉鎮(街道)主要負責人、分管民政工作的負責人、民政所長、包村包片鄉鎮(街道)干部、村(居)書記、主任、包自然村干部、村民組組長和民政局經辦業務股室、下屬機構的崗位責任,做到責任明確,壓力層層傳遞,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造成的錯保漏保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著力提升救助的精準度。
排查問題整改問題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主動排查問題整改問題。縣民政局每月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隨機暗查3個村60戶,直接入戶調查,重點核查民主評議、家庭收入狀況、公示、檔案規范管理等環節工作,著力查找規范操作、救助精準度和資金撥付等方面情況,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整改,并將暗查結果通報給各鄉鎮(街道)舉一反三抓整改。
群眾監督
四是加強公開公示,廣泛接受群眾監督。縣民政局每月在縣政府網站公開公示救助對象名單、救助政策,并在政府網站上公開監督舉報電話,暢通群眾反映渠道。
通過以上措施,低保工作水平有了較大提升,下一步我們將持續開展低保專項整治,重點查處“漏保”問題,做到“應保盡保、應兜盡兜”,夯實生活救助,強化“兩不愁”兜底保障。發揮自身特點,有效推進基本生活救助與教育扶貧、健康扶貧、農村危房改造等政策的銜接協同,著力發揮好社會救助制度在促進解決“三保障”問題方面的積極作用,加快形成救助幫扶合力。
記者問答
01
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如何確定?
答: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養、扶養關系并長期共同居住的成員,具體包括:
1.配偶;
2.父母和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包括在校接受本科及其以下學歷教育的成年子女;
4.經縣級民政部門認定的其他人員。
下列人員不計入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
1.連續三年以上(含三年)脫離家庭獨立生活的宗教教職人員;
2.在監獄內服刑人員;
3.由人民法院宣告失蹤人員;
4.縣級民政部門根據有關規定認定的其他人員。
02
家庭收入核算應注意哪些?
答:家庭收入是指低保申請人及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在規定期限內獲得的全部現金及實物收入,即扣除家庭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個人所得稅和社會保障支出后,家庭現金收入和實物收入之和。主要包括工資性收入、經營凈收入、財產凈收入、轉移凈收入四個方面。
需要注意的在計算家庭收入時,要把法定贍養、撫養、扶養人的贍養、撫養、扶養費計算到家庭收入,因為低保操作規程規定,法定贍養、撫養、扶養義務人有贍養、撫養、扶養能力但不履行義務,致使家庭人均收入低于當地低保標準的,或放棄應得贍養費、撫養費、扶養費等經濟利益的不得納入低保,也是《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要求的法定贍養義務人必須履行的義務。
03
低保是不是終身享受?
低保是實行動態管理,如果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好轉,高于低保標準了,就應按照規定程序退出,不再享受低保政策;如因家庭發生重大變故、重大疾病、重大災害等原因導致導致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標準的,可隨時申請按照程序納入低保,低保不是終身享受的。
低保的申請條件和辦理程序
看下方
申請低保的條件
1.持有我縣常駐戶口的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于我縣的低保標準(農村每人每月350元,城市每人每月575元);
3.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我縣的規定條件;
無收入、無生活來源的成年重度殘疾人、靠父母、兄弟姐妹供養的,可以單獨申請低保。重大疾病患者因病支出超過家庭收入承受范圍的,可以單獨保障。
符合以上三個條件的,由家庭成員或家庭成員委托村(居)民委員會代其以家庭為單位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
申請低保時,申請人應如實填報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程序,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身份證、殘疾證、房產證、土地(山林、漁場)確權證明、收入證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材料。
申請人經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向經常居住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
低保辦理的程序
總體上來講,低保辦理程序是按照居民申請,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審核,縣(市、區)民政部門審批的程序辦理。具體講有以下七個方面:
1. 書面申請。由家庭成員或家庭成員委托村(居)民委員會代其以家庭為單位向戶籍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相關材料。
申請低保時,申請人應如實填報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狀況,履行授權核查家庭經濟狀況的相關程序,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戶口本、身份證、殘疾證、房產證、土地(山林、漁場)確權證明、收入證明和其他需要提供的有關材料。
2.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受理。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對材料齊全、符合要求的申請應當予以受理,并且向申請人出具書面受理通知書。對材料不齊備的,應當一次性告知申請人或者其代理人需要補充的材料。
3. 家庭經濟狀況調查。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自受理申請材料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在村(居)民委員會協助下,完成家庭經濟狀況調查。調查不符合條件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書面通知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并說明理由。
4. 民主評議。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在村(居)民委員會的協助下,組織開展對申請人聲明的家庭收入和財產狀況以及入戶調查結果的客觀性、真實性進行民主評議。
民主評議先在自然村進行民主評議,評議通過公示后再在村(社區)進行民主評議會,評議通過再次公示。
5. 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審核建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根據家庭經濟狀況信息核對、入戶調查、民主評議等情況,提出審核建議,并在申請人所在村(居)民委員會的公示欄公示,公示期為7天。
6. 材料報送。公示期滿無異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5個工作日內,將低保申請材料、家庭經濟狀況調查核對結果、民主評議情況等相關材料報送縣民政局。
7. 縣民政局審批。縣民政局應當自收到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審核意見和相關材料后,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擬批準的,通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在申請人所在村(居)民委員會的公示欄以及鄉鎮人民政府或縣級民政部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不得少于7日。
對不符合條件的,通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書面通知申請人或其代理人并說明理由。
監制:韋濤 編輯:郭亞文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