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這有個收費站地磅‘做鬼’了,我本來不超重的車輛,下高速的時候就超重了,多交了幾百元過路費!”
近日,陜西榆林從事煤炭運輸的郭師傅向記者反映,他從陜西榆林市出發,運輸煤炭至內蒙古鄂爾多斯,上高速并未顯示超載,但在出高速時稱重顯示該車重量49.1噸,超出法律規定的49噸,本該正常繳費270元,卻需支付420元,整整多出了150元。
“超載”貨車為何能上高速?
為了證實自己駕駛的車輛并未超載,郭師傅向記者出示了當地煤炭公司開具的煤炭銷售計量專用票,票據上清楚地顯示了該車毛重48.62噸,與49.1噸相差了將近半噸,而且途中郭師傅為了減輕重量,駛入高速時已將剎車淋水裝置中的水排掉,在卸貨地該車顯示重量僅為48.3噸。
對于郭師傅提出的疑問,收費站工作人員給出的解釋是,收費站出口使用的是動態磅,每次稱重會存在2.5%的誤差浮動。記者根據工作人員的說法,按照誤差浮動2.5%的上限計算,該車的誤差重量上限為49.8噸。雖然49.1噸在收費站的誤差范圍內,但是郭師傅質疑道,既然超載了上高速時為什么不提醒?根據治超的相關規定,超載貨車已經禁止上高速了!
被罰敢怒不敢言!投訴無門!
當晚,郭師傅向收費站的工作人員提出到第三方的稱重平臺稱量,但是遭到了工作人員的拒絕。隨后,收費站的工作人員離場,郭師傅所在的通道暫時關閉。工作人員給出的建議是,等到收費站下一班再次稱重。郭師傅告訴記者,收費站每班的間隔有8小時,對于急著裝卸貨的卡車司機來講,這樣的安排通常讓他們難以接受。
另外,對于部分提出質疑的司機,郭師傅表示,稍有不慎可能會受到收費站交警的處罰,并以妨礙交通阻塞的名義扣留駕駛員的駕駛證與行車證。期間,郭師傅嘗試接通收費站的投訴電話和糾紛辦的電話,但均已失敗告終。
“這種情況已經不是一次兩次了,過往司機往往害怕耽誤裝卸貨的時間,通常敢怒而不敢言,大多數人選擇了妥協。”郭師傅如是說。據郭師傅講,從去年至今,僅他已經遇到了多次這種情形。而除了他之外,遭遇同樣問題的司機不在少數。只不過,偶爾有司機采用跳磅或者壓邊的方式,適當地讓車重輕一些。
對于上高速不超載,下高速稱重超載的現象,郭師傅稱,這個事情已經出現了很長時間。以往由于當地煤炭市場的運價還算可觀,多數司機選擇了沉默,但隨著近兩年煤炭運輸行業運價的持續下跌,每次多交100-200元的費用,給常年跑該路線的個體戶司機造成了沉重的負擔。郭師傅表示,今年的效益并不理想,有時每月的車貸都難以為繼。記者了解到,郭師傅購買的是國產高端重卡汕德卡,貸了三年款,至今每月仍要向銀行支付15000元的車貸款。
截止發稿,郭師傅告訴記者,該現象還在持續。高速公路作為一項惠民的民生項目,更多的應該是為人民帶來便利與福祉,而不應該成為民眾的負擔,《中國卡車信息網》呼吁相關部門能針對此事件進行深入調查給出合理的解釋,并確保信息的公開、透明,保持與民眾及時的溝通,妥善解決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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