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道,近日部分地域,開展整治公共場所“膀爺”的舉措。主要針對“赤膊光膀”、“脫鞋晾腳”、“隨意暴露”等帶有夏季性特征的不文明行為說“不”。并且,對一些經勸阻不聽的行為,或是高發易發的不文明行為,則會被曝光。總的來講,就是公共場所中,要文明衣著,天氣再熱也不是“借口”。
對于這樣的“舉措”,觸發社交媒體上廣泛爭議。不過,總的來講,人們對于公共場所下的衣著行為,還是有一定“共識”的。從某種層面上講,“赤膊光膀”、“脫鞋晾腳”、“隨意暴露”基本的指向還是男性。因為,在道德的約束中,對女性的約束總是強于男性的,這在全球范圍內,都是差不多的。于此,男性就更容易暴露出這些問題。
所以,直接以“整治膀爺”為標簽,也是沒什么問題的。當然,要是硬性抬杠,強調女性也可能有類似的問題,也并沒什么不妥。因為,從治理不良行為上而言,是無差別的。并且,要知道,這只針對公共場所,至于回到自己家,自然是管不著的。
不過,一般而言,“膀爺”也多是上歲數的大爺,就好像自己年歲已高,什么也無所謂似的。所以,但凡夏天來臨,就會“光著膀子”或者“脫鞋晾腳”。總之,就感覺自己舒服就行,別人怎么想那是別人的事兒。并且,人們看不慣,好像也沒法言說。
畢竟,講的不對頭,還可能引發一場紛爭。所以,長久以來,“膀爺”已經成為一種市井符號,無論你喜歡與否,都會隨著夏天的到來而到來。當然,這要是在鄉村,因人群的稀疏,好像也沒什么不對勁兒。但是,在大都市里,人群本來就集中,“赤膊光膀”、“脫鞋晾腳”很容易給別人造成不舒服。
所以,也就能理解,為何整治公共場所“膀爺”的舉措,也都是從大都市開始的。當然,回到“膀爺”的根本上,還是一個“公私域”問題。一個人可以“破罐子破摔”或者“滿不在乎”,只要不影響周邊人,就沒什么問題。但是,就公共場所的“膀爺”而言,顯然是忽視這一點的。
自己舒服不管別人,這是“膀爺”的主要癥結所在。很多人也許會說:“已所不欲,勿施于人”。可事實上,在公共場所中,就算是“已所欲”,也不能“亂施于人”。因為,公共場所中,講的是普遍的共識,只有每一個人將自己的隨便收斂起來,才能形成更為舒適的環境。
想必,這對于大多數人而言,應該是可以接受的。至于,不能接受的人,往往是沒有受到約束而已。說到底,公德的范疇內,都是自愿履行的居多。但凡有人已經開始僭越公德,就代表他(她)本身已經打破約束。所以,適當的施加約束力,或許才能更好的維護公德。
就拿“赤膊光膀”、“脫鞋晾腳”而言,如若單說“危害性”,其實也不好評判。但是,我們要知道,在公共場所中,“衣不蔽體”本身就是一種錯位的“情境涉入”。這種情況下,作為陌生社交或者公共依存,總是讓人感到不舒服。所以,適當的約束起來,對于公德秩序而言,也算是一種重建。
當然,不排除有很多人確實“公私域”不分,這在“老一輩”中,是比較明顯的。這種問題,與所處地域的道德秩序,教育秩序,文化秩序有很大的關系。舉個簡單的例子,“老一輩”中,對隱私的概念,基本上是沒有的。在他(她)們的心目中,只有簡單的道德概念。
甚至,在他(她)們的意識中,完全依賴經驗生活。比如,過去可以的事情,就覺得現在也沒問題。可事實上,他(她)們對于合理性和正確性,完全是忽視的。于此,但凡舒適區受到侵擾,就會表現的歇斯底里。就拿最近“垃圾分類”的事情,很多人總覺得不舒服,并自我調侃,快被逼瘋。
只是,類似的事情,在一些國家,早已成為一種習慣。所以,有時候,在看待一些改善和約束的時候,要作出一定的反思。一方面,要分清楚“公私的邊界”;一方面,要搞明白“共識的意義”,只有如此,生活才能向更美好的地方進發。
不得不承認,因沒有規范去約束,就會讓一些“壞行為”變得理所當然。就比如‘膀爺“這種事情兒,靠道德約束,基本上是沒有效果的。就跟最近一兩年發生的”霸座事件“一樣,大家都知道有違公德,但是,法理的手段不出擊,是不會有改善的。因為,絕大多數劣根性,都是與惰性相關的。
因此,在公德無法約束的情況下,適當借助法理來約束,也是沒毛病的。當然,對于“公共場所整治赤膊光膀”,也要盡可能的“宣傳為主”,切莫走向“矯枉過正”的泥潭。說到底,頑固分子還是個別人,能教育的,能打撈的,盡量去勸誡,實在不行,該管必須管。
不過,“公私域”的教化,是一個長久的過程。相信,隨著城市化的不斷演進,越來越多的年輕人會將“公私域”分的很清楚。甚至,在“私域”中,還能分出各種邊界。總之個體原子化的加速,會導致人與人的邊界更加明確,也會加速公共秩序的迅速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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