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單車以方便快捷的特點
受到越來越多的人歡迎
可是有少數(shù)只考慮自己的人
并不想“共享”
而是琢磨著把單車據(jù)為己有
這種行為真是令人不齒
10月10日,市民李女士向我們欄目組反映說,她在騎行共享單車時,發(fā)現(xiàn)一輛單車被人上了另外一把鎖。
“本來屯西這邊共享單車就比較少,好不容易找到一輛,車子還被鎖了。” 李女士表示這種私自給共享單車上鎖的做法讓人十分不快。
這些人可能還不知道
這樣做是違法的!
記者從公安部門了解到,給共享單車上私鎖,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符合盜竊罪的構(gòu)成條件。
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guī)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jié)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小編提醒:
路邊的共享單車貌似無人看管
事實上法律從未走開過
有過類似行為的童鞋注意了
趕緊“改邪歸正”
來源:壽光電視臺新聞中心
記者:邱珊珊、王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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